今年以来,根据省司法厅统一安排,遂宁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厅关于“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工作要求,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各县市区推荐,从全市司法所中优选出6个司法所开展“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工作。
为了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树立一所一品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勉光多次带队到6个司法所开展督促指导,并进行座谈、验收。温勉光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交流探讨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对不同司法所特色亮点的打造给出了一对一的意见建议,还与司法所的同志畅谈接来下开展“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打算。他希望承担创建工作的司法所能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成为管理规范、设施完善、运转高效、特色鲜明的“枫桥式司法所”,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植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司法所各项职能,创新工作亮点、打造特色品牌、延伸服务触角,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经过半年的扎实工作,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经省厅研究,蓬溪县司法所赤城司法所和射洪市司法局沱牌司法所被授予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