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更加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大英县司法局盐井司法所作为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于2019年9月新设立的司法所后起发力,按照“一所一特色、一所一亮点”的创建思路,紧密结合经济发展、群众需求、自身优势等因素,高标准地开展“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建设一流、队伍一流、业务一流的司法所。
“三步走”强化党建引领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首先是筑牢党员理想信念。盐井司法所通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常态化培训和专项培训、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不断强化党的理论和思想教育,夯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础。2020年来,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脱产培训20余次。
其次是拥有一支过硬的队伍,盐井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3名党员,3名辅助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共5名,党员与非党员比例较平衡,学历水平较高,工作能动性较强,党员干部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所内人员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团结协作当好人民勤务员,做到知民情、解民忧、舒民心,有力密切党群关系。
再者是宽严相济的管理模式,以党建带所建,以所建促党建。盐井司法所坚决贯彻“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加强党员和非党员教育、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萌芽,做到该严则严;从思想、工作等全方位关心关爱所内人员,完善激励政策,激发所内人员干事激情,允许挫败和失误,做到当宽则宽。
“三个度”做实法律服务
近年来,盐井司法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提高法律服务质量,通过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模式、做好法治参谋,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送法于民,法治宣传有力度。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培养“法律明白人”。紧抓示范创建、打造普法阵地,推行线上普法。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讲座、送文化下乡、文艺演出等法治宣传活动。自成立以来,累计开展现场活动23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受众8000余人次。
维权护民,法律援助有温度。推出“1+5+N”工作模式,即法律援助工作站一个,与脱贫攻坚、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疫情防控、信访维稳五项工作相结合,密切与街道办事处、县法院、县信访局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和案件交流沟通。为法律援助加大力度,争取速度,加快进度。
用法为民,法治参谋有尺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积极为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出谋划策。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及时为农村经济发展、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提供法律建议和依据。自司法所设立以来,共为盐井街道办事处提供法律建议3条,采纳2条。
“三招式”维护社会稳定
盐井司法所围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殊人群管教帮扶等,及时以“三个大招”回应群众关切,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调解出新招,运用“135”调解工作法,即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1个主体,健全源头排查调处、工作联动协调、效力衔接保障3项机制。加强服务、法律、责任、使命、感情五方面保障。提高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和调解技能,有力拉近群调距离,确保矛盾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自司法所设立以来,共调解18起,调解成功17起。
扫黑除恶放狠招,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厉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积极响应市、县、街道办事处的应急处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排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定政治立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目前,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排查20余次,完成3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辩护工作。
社区矫正显真招,实行“三化”管理帮教方式,即依据社区矫正对象对法治的主观认识、文化程度等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策”;及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的问题和困难,开展心理咨询,从生活上、经济上、心理上给予人性化帮扶,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加强信息化核查,及时处理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现已成功促使社区矫正对象53人步入社会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