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宣贯暨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推进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久主持会议,市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胥晓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解读了《条例》的背景意义、监管机制、主体责任、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会上,马久副局长就《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宣贯、“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等农贸市场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辖区市场监管负责同志就《条例》宣贯和实施情况、下阶段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进行了汇报交流发言。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胥晓兵强调,一是思想上要统一认识。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农贸市场管理协调机制的牵头部门,要强化《条例》宣贯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要明确该管什么。市场监管部门要履行好农贸市场的牵头职责,按《条例》规定的部门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的秩序管理工作。三是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加强领导,各辖区要建立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的协调机制,落实周检查制度。除市中心城区外的县(市区)也要加大投入,改善市场硬件设施,理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权限。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今年被纳入“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要落实“月评比、季排位、年定级”督查考核机制,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