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居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加快推进法治乡村振兴建设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全区993名“法律明白人”扎根基层,履职尽责,促进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法治安居”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提升基层现代化治理水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了基层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一支“生力军”。
石洞镇杨家坝村支部书记 杨远
杨远,男,47岁,现任石洞镇杨家坝村支部书记。自安居区“法律明白人”工程实施以来,他就多了一个新的身份——村“法律明白人”。这些年来,他扎根基层,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创造性地采取“五度”工作模式,有力助推了涉及跨村人员的纠纷的实质化解,打通法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主要做法]
排查强“力度”
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原则,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向两村民众及周边邻居对二人纠纷情况逐户进行了解、拍照并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户、不缺一家”,实现情况摸排全覆盖;其次,由户主或者户代表签字确认口述为实际情况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复核,再予以公示。最后,对收集到的群众的讲诉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估,并及时联合钟家沟村委决策。在此阶段,法律明白人做到提早介入,协助矛盾双方开展诉求评判,引导双方提出合理诉求,为后期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奠定了基础。
化解抓“速度”
面对二人交流不畅,语言激进,按照“早介入、早调解”的原则,启动“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结合前期排查梳理的台账,法律明白人积极建言献策,对双方的相关诉求的处理提供专业的意见,为制定最优化的调解方案提供参考;按照分级处理原则,对利益诉求较小的部分,做到纠纷及时调解、尽早调解、尽快兑现;对诉求较大的重大疑难纠纷问题再次深入双方个人、深入家庭,及时安抚,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矛盾升级。
调解选“角度”
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对调解员专业素养和调解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调解过程中更加注重调解技巧的运用和调解员个人魅力的发挥,在法律明白人杨远的“加盟”下有效地增强了乡村调解的“法治含金量”,补齐了法律专业力量匮乏短板;其次,通过逐户走访、背靠背个别交流、召集协商座谈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了解刘思高最真实的诉求和最愿意接受的处理方式,快速找准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做到情、理、法三者相结合,真正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和谐处理矛盾纠纷。
宣传有“广度”
通过召开院坝会的方式,架起联系服务群众的“连心桥”。从大局出发,从当下着眼,着重向群众宣传当双方乃至多方产生矛盾纠纷,切记冲动行事。可采取双方平等交流、村委调解、政法部门调解、派出所立案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让群众认识到此乃“法治社会”,积极响应法治乡村建设。同时,秉承以“调解一案,上好一课,普法一片”的原则,让法律明白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抓好民法典、人民调解、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纵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服务重“温度”
始终坚持以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为标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联系群众、熟悉群众、受群众信赖的优势,把牢事实依据、守住法律准绳、实现多方共赢,公平公正公开地化解矛盾纠纷;其次,通过走访、回访的方式来检验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和收集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建议,既最大化地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又有效为党委政府分忧解愁。
[工作成效]
杨远运用的“五度”工作模式有效地助推了刘思高借款纠纷案的化解。目前,经两村村委调解,2020年双方在两村村委见证下补立欠条,并约定还款时间,刘思高保证在此期间不得上门催收欠款,并在两委的督促下,施刘思高老表履行了协议内容,没有再出现催收、骂架、等行为,确保了双方的生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