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6日
遂宁市司法局
遂宁市司法局组织召开《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

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1月5日下午,遂宁市司法局组织召开《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清洪、城环资委主任委员白辉龙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遂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勉光、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黄礼登、西南交通大学副教授李攀等专家、起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起草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从《条例》制定的必要性、《条例》的主要依据、《条例》的起草过程、《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的特色亮点五个方面介绍了起草情况,参会专家围绕本次会议主题内容展开了激烈讨论。

“规定公民分类投放垃圾的义务是否有上位法依据?”“为小区承担分类主要管理责任的责任主体是?”“法律责任条款中行政处罚数额设置是否合理?”......聚焦这些问题,各位专家畅所欲言,纷纷对《条例(草案)》提出宝贵意见。听取意见建议后,杨清洪要求立法起草小组要认真消化吸收各位专家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他强调,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促进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要解决问题,切实使该条例有遂宁特色,能够立得住、行得通。

“本次专家论证会议是热烈而有实效的,各位专家的意见建议将对下一步的审查论证工作起到极大的帮助作用。”温勉光表示,接下来遂宁市司法局将全面梳理各位专家意见并形成报告,组织起草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