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安居区“三个一”扎实开展“春风”助老脱贫法律援助专项行动
来源: 遂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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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0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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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区司法局法治助力精准扶贫,针对在脱贫攻坚中发现不少空巢老人但实际有子女,导致“干部埋头干、子女站着看 ”的情况,与政法委共同印发《“春风”助老脱贫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春风”助老脱贫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帮助贫困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应诉尽诉、调诉结合”原则,采取“和解+调解+诉讼”的方式,广泛组织村“两委”干部、法律顾问、“法治村官”、人民调解员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等,对贫困老年人及其赡养义务人(子女等)开展面对面说服教育。
同时强化赡养督促,对自愿赡养老人的赡养义务人,督促其签署《赡养承诺书》,明确其赡养义务;对不愿签订《赡养承诺书》的,通过对其释法明理,经调解后,愿意履行赡养义务的,再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对有赡养能力而不尽义务或赡养力度不够,经教育无效或经和解、调解后反悔拒不履行义务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权。
拦江镇的七旬流浪老人李某超,子女不愿尽赡养义务。援助中心赓即介入,对李某超治疗、赡养等后续事宜开展调解,加强李某超法理教育引导,李某超子女答应签订《赡养承诺书》,主动担负起赡养义务,实现不愿养到主动养。
由于多数贫困老年人行动能力有限、办理事务不便等特殊情况,因户施策,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凡是涉及贫困老年人的赡养纠纷的案件,都坚持把“快速受理”“快速审批”“快速指派”“快速办理”落实到底。贫困老年人只需带上相关证件便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再由法律援助中心为贫困老年人请律师、打官司、作调解等。
横山镇红花村村民周某贵老两口患病在身,子女尽赡养义务不完全,村“两委”干部多次调解无效。周某贵夫妇无奈之下提出诉讼维权,援助中心立即帮助其完善诉讼手续,做好诉前准备,实现服务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为方便行动困难或身体抱恙的贫困老人,援助中心开通“8661148”法律援助热线,实行送法上门,对子女不愿意尽赡养义务的,在家中当场协调,力争化解在家;对调解无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将巡回法庭办在家门口,让其他村民也来听一听、看一看,让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脸上无光,也为其他村民上一堂“法治课”。
保石镇村民喻某金,子女不愿赡养,自身由于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无法到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指派女子律师团成员主动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该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保石镇瓦口井村开庭审理,成功帮助老人维权。
春风行动启动以来已成功开展80余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0余册份,受教育群众达63000余人次。不仅如此,还通过和解方式化解赡养纠纷265件,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调处赡养纠纷183件,通过法律援助维权并进入诉讼程序的共赡养纠纷31件,帮助400余户贫困老人预防和杜绝子女推卸赡养责任,实现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为决战决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