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遂宁市持续改进招投标领域监管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强化全链条监管,初步构建起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建章立制重长效。为细化招投标监管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遂宁市围绕对招投标工作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并配套印发了《遂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关于遂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的规定》等,推动业主单位压实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权责同体,强化各方责任,探索建立起“统一领导、行业指导、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综合监管机制,为规范全市招投标市场打下紧密衔接的制度基础。
联合督查促规范。建立由发改部门牵头,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参与的日常联合督查机制,从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订立和履行、工程现场管理、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报表核验、资料审查、现场勘察、走访调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同时聚焦关键时间节点,在事前的招标文件挂网、事中的评标结果公示、事
后的项目实施等三个重点环节,坚持全链条监管,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发生。近年来,全市已累计开展了20余次标后联合督查,抽查梳理项目400余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0余份。
严格执法出重拳。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涉及串通投标企业地域分布广、取证工作量大,多个串通投标团伙交叉作案、案情复杂等系列问题,遂宁市按照纪检部门牵头、发改部门统筹的方式,建立了行政监督(执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执纪执法“五位一体”的专项治理体系,其中行政监督(执法)部门着重对企业投标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性质认定和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着重查处招投标领域中的串通投标犯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着重查处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
2017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人员328人,行政处罚216个企业和个人,取消30名参与串通投标专家的评标资格,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项目中标金额整体下浮率由治理前的6.4%提高至目前的10%,为合法投标企业获得公平竞标机会创造条件,同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幅提高。该项工作入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