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6日
遂宁市司法局
遂宁仲裁优质高效践行“遂潼一体化”建设

近日,遂宁仲裁委员会仅用时5个工作日办结王某与重庆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是继遂宁市司法局与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护航遂潼一体化发展司法行政合作协议》签订后,遂宁仲裁委办结的双方当事人、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均在潼南辖区内的案件。

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遂宁仲裁委充分发挥“仲裁灵活快捷、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等优势,科学合理运用了“无争议案件七日办结”“调解、和解、仲裁确认案件减半收费”等便民惠民措施。一是高效快捷,真正实现“只跑一次路”。经过前期的咨询和充分沟通,仲裁工作人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关系真实存在,且争议较小,便积极指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补充仲裁协议,并签订简化仲裁程序协议。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程序协议组成仲裁庭,以最快速度对基本案情、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等进行审查。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利息计算分歧进行调解,促成当庭达成和解,并根据双方的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快速化解双方的矛盾。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邮递、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送达文书,全案办结仅用时五个工作日,双方仅调解当天到遂宁一次,真正实现“只跑一次路”。二是从制度设计上降低维权成本。鉴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案件事实清楚,且主动达成了和解协议,遂宁仲裁委主动适用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的《收费管理办法》中关于无争议案件以及仲裁确认案件的收费规定,对本案实施减半收费,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仲裁费6万余元。

遂宁市与潼南区启动“遂潼一体化”建设以来,遂宁仲裁委积极主动思考如何发挥商事仲裁“没有地域管辖限制、灵活高效”的优势,为两地区域内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出贡献。本次案件的高效办结,为遂宁仲裁更好服务两地企业提供了借鉴意义,下一步遂宁仲裁委将考虑采取“异地开庭”等措施,更加便捷潼南地区的当事人,为区域内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仲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