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司法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4号
建议的复函
阎仕蓉、戴雄莺等代表:
你们在市第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弱势群体法律服务保障机制的建议》(代表建议第94号)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切实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每年年初主动到上级部门汇报工作、争取各项支持;积极邀请中、省部门的领导或专家学者赴遂宁调研;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级各民主党派的领导赴司法局调研并撰写调研材料上报党委政府,积极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出谋划策、献计出力。二是与工、青、妇、团、残等部门建立定期会议联席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困难。积极协助他们开展好对青少年、妇女、农民工、残疾人的法律帮助,维护好合法权益,以道德讲堂、法制宣讲等形式定期组织他们接受普法教育。
二、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投入
通过政府生产、购买转化和引导社会力量贡献等途径,充实和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研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积极制定产品目录向社会发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的原则,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通过支付对价或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向法律服务行业、市场主体、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精准度。
三、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契机,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外延
近年来,市司法局提出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加快构建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印发了《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工作项目化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工作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携手奋进,攻坚克难,全力构建县(区)、乡镇、村(社)三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深入推进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筑网上网下、整体联动的服务网络;全力打造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等,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点上突破向面上发展的转变。目前,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建成率100% ,90%的村(社)配备了法律顾问,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工、青、妇等社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余个,初步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电话、实体窗口等渠道,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全市试点运行12348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推动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一站式解决。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市司法局正在协调市财政发文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各县(区)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和经费保障支持,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四、不断打造法律援助“大宣传”格局
一是年初积极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媒体报送我中心近期特色亮点工作及相关信息30余篇。其中,被司法部采用1篇,省政府办采用3篇,市委办采用6篇,《遂宁日报》、遂宁新闻网、四川法治在线等新闻媒体分别登载7篇;二是结合12.4、3.15等法制宣传日,在社区、街道开展义务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余份。
五、积极贯彻落实《反家暴法》的实施
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市法律援助中心致力于推动该法的贯彻落实,构建了庇护救助和心理辅导“双管齐下”的工作模式,取得良好成效。一是积极在社区、街道开展《反家暴法》宣传,二是切实开展家暴侵权案件援助,一年来共受理家暴咨询案件20余件,办结因家暴提起的离婚诉讼5件,有力维护了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遂宁市司法局
2017年6月1日
(联系人:周小冬 联系电话:2234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