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琴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关心,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进一步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03号提案)已收悉,综合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团市委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有效整合区域文化资源,不断拓宽阵地,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着力打造更多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树法治理念的法治教育阵地品牌。目前,全市依托学校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0个。其中,船山职业技术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大英县回马中学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蓬溪县大石桥中学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积极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通过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参观一次法治展览、读一本法律书籍、听一堂法治讲座、召开一次法治专题班会、观看一次法治题材电影、参加一次法治实践活动、写一篇学法心得、举行一次法律知识测试)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同时,市教育体育局作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牵头实施部门,积极探索法治教育新思路、推动法治教育新载体、创新法治教学新模式上,形成了以学校教育为重点、以家庭教育为着力点、以社会教育为切入点,融合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综合模式。全市所有学校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并每学期至少落实一堂法治专题课。切实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课堂。利用青少年模拟法庭、青少年宫等社会资源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通过组织开展模拟法庭、观看法治电影、参观看守所、旁听法院公开审判等实地警示教育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得到启迪,在警示中得到教育。
二、拟利用青少年宫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相关情况
目前位于遂宁市文化中心的市青少年宫主体已修建完成,室内装修基本完成,实际使用面积约7000余平方米,现规划了音乐中心、美术中心、舞蹈中心、体育中心、科技中心、国粹文化中心、心理健康中心、亲子活动中心等满足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艺术能力提升的功能区。经团市委研究,并征求市青少年宫意见,原则同意在市青少年宫建设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市青少年宫可调整目前规划将A区中庭一层的亲子活动中心作为基地的建设地点,可供建设的共有门厅、接待厅、管理间、活动室B04、活动室B05、活动室B06、活动室B07、报告厅(与市青少年宫共用),不含独立卫生间,共计800余平方米。
同时,团市委建议由市检察院对基地进行日常管理、参观讲解、体验教育等运营维护工作,团市委、市青少年宫将积极配合,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基地的社会效用。
三、建设经费问题
根据财政局统计,近三年来,在项目经费逐年压减的情况下,市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当年安排保障团市委各类专项经费共计494.2万元,其中:2018年度安排156万元、2019年度安排156万元、2020年度安排182.2万元。专项经费中安排的“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经费”共计46.5万元,其中:2018年度安排1.5万元、2019年度安排25万元、2020年度安排20万元。预算当年安排保障青少年宫各类专项经费共计73.78万元,其中:2018年度安排28.78万元、2019年度安排29.8万元、2020年度安排15.2万元。专项经费中安排相关项目经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专项经费”共计47.2万元,其中2018年度安排14万元、2019年度安排18万元、2020年度安排15.2万元。同时,市财政也积极支持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部门立足各自职能职责开展相关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比如每年安排了青少年预防教育专项经费50万元。并将市文化中心运行维护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保障。
据了解绵阳、阿坝等地,建设一个设施完备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投入需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因相关经费未纳入预算,暂不支持项目实施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教政法〔2016〕16号),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意义重大,是适应青少年法治教育目标要求变化,创新、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重要举措;是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结合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建议将基地建设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适时开展基地建设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遂宁市司法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