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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部门含下属预算单位)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3-27 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司法局

2026年部门预算

部门含下属预算单位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司法局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司法局部门能简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行政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行政立法规划和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行政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立法协调。

4.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行政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5.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市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涉及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处理。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化依法治市统筹协调。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和督办机制。以编制20262030年法治建设规划”为统领,系统谋划未来五年法治遂宁建设。聚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动重点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提升。高质量推进“九五”普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环境。深化合法性审查与决策风险评估,确保重大决策于法有据。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法治建设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刚性约束。高质量完成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任务,深化“天府入企码”“综合查一次”应用与“白名单”制度。举办2026年遂宁市第三届遂宁市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大比武”活动,针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发现的各类突出问题,以赛促训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素质补齐短板。系统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创新构建“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链条监督闭环,强化个案监督与类案指导,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降低行政争议风险。

三是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质效。持续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云上法律服务平台”功能迭代与深度应用,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网络。拓展“公证+行政执法”存证、“仲裁+调解”协同等创新服务模式。均衡配置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管理与发展,提升法律服务供给的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夯实基层依法治理与安全稳定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涉企纠纷调解室”“法律之家”等基层法治阵地建设,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品牌化水平。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司法所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加强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和“智慧矫正”体系建设,开展专项督查与案件评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全面加强政治与队伍建设。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政治忠诚。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细化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打造特色党建品牌与阵地,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完善干部培养与激励机制,加强专业能力培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遂宁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司法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年收支总预算2045.64万元2025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4.87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标、公用经费和仲裁宣传专项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收入预算2045.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8.21万元,占4.3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7.43万元,占95.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支出预算204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76万元,占81.63%;项目支出375.88万元,占18.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年收支总预算2045.64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4.87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标、公用经费和仲裁宣传专项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7.4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2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708.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收支总预算2045.64万元,较2025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4.87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标、公用经费和仲裁宣传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708.52万元,占83.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8万元,占7.02%卫生健康支出66.37万元,占3.24%;住房保障支出127.17万元,占6.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403.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94.21万元,主要用于:“法律集市”信息系统服务费、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单元采购项目(二次)、法治小区示范建设

3.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人民监督员到市检察院、县(市、区)检察院参加检务活动的履职经费的发放

4.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6年预算数为123万元,主要用于:“法治遂宁”栏目运行经费、“一网两微”栏目运行经费、12·4宪法宣传活动经费和仲裁宣传经费

5.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到司法局法律窗口值班费

6.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2026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考务费、考试印刷费等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建设(项)2026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法律顾问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费及考务费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6.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单位支出部分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36.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支出部分。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66.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支出部分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27.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支出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9.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5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持平

2026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内省际、地市州间交流合作接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工作交流学习及上级领导调研、检查、考核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6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6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3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普法宣传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万元,其中:会议费2.5元,培训费4.5万元,差旅费21.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5预算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仲裁委员会换届

(二)培训费较2025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所长、人民监督员和仲裁员业务培训

(三)差旅费较2025预算增长53.57%主要原因是加强到各省、市州的业务交流学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遂宁市司法局部门及下属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357.78万元,较2025预算增加17.69万元,增长5.2%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6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底,遂宁市司法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遂宁市司法局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3个,涉及预算2278.6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1416.99万元;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645.4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16.21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

7.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8.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

9.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按照人社部门批复绩效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13.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险缴费。

1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刊杂志等支出。

16.印刷费:反映单位印刷支出。

17.水费:反映单位的用水、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8.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9.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办公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

20.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办公用房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开支。

21.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评审费等。

22.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等方面支出。

25.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检定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26.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27.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8.其他商品服务费: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9.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嘱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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