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遂司法函〔2021〕13号
遂宁市司法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唐建军、唐祥丽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78号提案)收悉。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我局根据你们提出第178号提案,第一时间安排科室和专人负责此项提案办理工作,全面分析研究认真办理。先后采取走访调查、翻阅资料、收集素材、座谈交流等方法,深入各部门以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研工作。
二、有关建议答复
(一)关于矛盾纠纷数量居高不下、矛盾纠纷类型日益多元情况。当前,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自杀、群体性上
访案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采用例行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结合“民转刑”专项活动、春节农民工讨薪维权、消费者权益日、重大会议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摸排工作,尽力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确立了专人负责,及时分析研判、研究对策,把矛盾纠纷尽力化解在基层。一是广泛采取“随手调解”,对于小矛盾小纠纷,第一时间及时就地化解,并填写“随手调”手册。二是积极推进多元主体联动调解机制。一方面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衔接联动,积极参与调处简易治安案件纠纷。三是有重点的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注重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退役军人和重大信访问题作为调解重点,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加大对医疗、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统筹律师、公证、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6355次,受理人民调解案件8355件,调解成功8260件,涉及金额9795.95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87%。从掌握情况来看,有三类矛盾比较突出:1.婚姻家庭纠纷。今年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3142件,占37.61%;2.损害赔偿纠纷。今年共调解损害赔偿纠纷545件,占6.53%;3.合同纠纷。今年共调解合同纠纷432件,占4.89%。其余如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知识产权、互联网、医疗、消费、旅游等纠纷占比50.97%。
(二)关于待遇保障不到位,人民调解员队伍出现平均年龄偏大、兼职人员较多、能力素质不高、专业知识欠缺、工作激情偏低的情况。一是我们以构建“专业化”、培育“品牌化”、发展“多元化”人民调解队伍做为培养选拔目标方向。建立运行三项工作制度:1.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全市各区县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及时把懂法律、有能力、有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增强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活力。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59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1445个,乡镇街道调委会9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73个,设在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调解组织94个,调解员总数8292名,专职调解员104人;2021年,各县(市、区)又为有条件的村(社区)调解组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计1491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人民调解员7528名,占全市人民调解员的90.78%。2.开展评星定级工作。全市建立1个市级、5个县级综合性人民调解专家库, 优选调解经验丰富、工作成绩突出的调解员为专家库成员,其中唐春光受聘成为省级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并已成功创建“蒋丽华调解工作室”“王莎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工作室”“家事调解工作室”等专业调解机构25家。2021年,“蒋丽华调解工作室”“王莎调解工作室”被省司法厅、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命名为“四川省金牌调解工作室”。同时,为更好地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市司法局与相关责任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化“公调对接”机制建设的通知》《遂宁市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人民调解在相应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建立联调联动机制,探索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的新路径。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5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21年又印发了《中共遂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人民调解员选任、配备,管理、等级评定、退出机制、协会建设等内容,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制度保障。各县(市、区)均已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有力促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3.加快专业、专职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队所庭联动优势,深化公调对接机制作用,选优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市已有多名退休法官、退伍军人、原网格员、法律行业从业者、老党员、乡贤等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针对接警中发现的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经济纠纷、劳资纠纷等重点矛盾纠纷加以疏导化解,对纠纷当事人做好劝解、说服、帮扶等多元化解工作,加强心理疏导干预,并落实回访制度,及时有效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二是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依托集中培训、现场调解、援法议事等平台,结合各地特点制定“菜单式”培训计划,构建“专业对应、全员培训、能力提升”的常态化培训机制。1.精心组织,配强师资力量。每年年初便制定了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明确了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内容等,同时邀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司法行政干部、法庭庭长、全省维稳先进个人等调解能手组成培训师资。2.分享案例,强化经验交流。根据调解员的培训需求统筹安排课程,培训中穿插人民调解案例点评分析交流活动,就典型案例的调解过程、纠纷突破口、调解方式方法、经验总结等几个方面进行生动、真实的讲述,使与会人员能够直观地学习调解的方式方法。3.覆盖全面,丰富课程形式。采取分级培训,培训方法采取集中培训、普遍轮训为主,以会代训、调解员现场示范、案件评查分析研判、Q群交流、实地考察、现场观摩、参与法院审判实践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对象覆盖全市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员、村(社区)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课程包含人民调解理论知识、调解的方法和技巧、案例剖析、模拟调解等内容,2021年,全市共组织各类培训活动45场次,参训调解员达4000余人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拓宽“人民调解+”的范畴上下功夫。为缓解律师资源的不足,在个别区县试行“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工作模式,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衔接起来,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法律援助诉前调解办公室,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资源,形成贯穿县、乡、村三级的纵向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指导、推进“援调对接”工作机制。
二是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统筹规划上下功夫。按照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互动,通盘研究规划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发展路径。指导各级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引导型调解组织试点、评先评优等形式,大力培育调解类社会组织,进一步向环境保护、金融业等领域拓展。充分发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场地、人员、资金、备案等工作落实,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
三是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实战能力上下功夫。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各环节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纠纷调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遵守纠纷受理、权利义务告知、调解、协议书制作和履行回访等程序;建立健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指导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统一使用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与“人民调解小助手”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准确录入纠纷调解信息,规范数据采集及案卷文书制作。结合打造非诉纠纷化解综合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信息共享、案件分流、卷宗移交、快速处置等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专业调解优势,助力提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质效。
四是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遂司法发〔2019〕13号)、《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司法〔2021〕4号),指导做好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有条件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专业人才通过选任、聘请以及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等多种方式参与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不断壮大纠纷预防化解的社会力量。加强与相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管理机制和分级负责培训机制,市级每年组织人民调解员代表培训。通过将人民调解员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职业水平评价体系,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途径。
五是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上下功夫。强化完善政府鼓励支持和必要保障措施,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按照“谁受益、谁保障”的原则,落实解决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工作场所、办公设备等工作条件保障。推动各地根据调处工作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建立人民调解工作保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纳入调解经费统筹考虑,在专业程度高、化解难度大的矛盾纠纷领域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水平。
遂宁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4日
(联系人:唐林; 联系电话:222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