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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司法局关于选任遂宁市市级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15 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省人民检察院、司法厅、财政厅印发《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川司法发〔2022〕34号)的规定,遂宁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遂宁市市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40名。为方便工作开展,根据各地历年来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情况,经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并报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市级人民监督员具体名额为:市本级直属10名,船山区6名,安居区6名,射洪市6名,蓬溪县6名,大英县6名。

二、选任条件

(一)申请担任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3.身体健康,年满23周岁(1999年4月10日以前出生);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因受惩戒被免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人员。

三、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含两个)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本届市级人民监督员的任职期限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四、主要职责

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依法监督,行使监督权并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人民检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

1.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2.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3.巡回检察;

4.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5.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6.案件质量评查;

7.司法规范化检查;

8.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9.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二)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人民检察院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列入检察案卷。人民检察院经研究未采纳监督意见的,应当向人民监督员作出解释说明。人民监督员对于解释说明仍有异议的,相关部门或者检察官办案组、独任检察官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

(三)人民监督员通过其他方式对检察办案活动提出意见建议的,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应当受理审查,及时转交办理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或者独任检察官审查处理。

(四)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通报的重大工作部署、司法办案总体情况以及开展检察建议、案件质量评查、巡回检察等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1.单位和组织推荐。公民可以通过本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推荐报名。单位或组织推荐的,需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2.个人申请。公民也可以通过本人自荐报名。个人自荐的,需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3.为方便工作,报名人员的经常居住地应在遂宁市范围内,并以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作为定向单位。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制的《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或《人民监督员自荐表》(以上表格可到遂宁市司法局官网http://ssfj.suining.gov.cn/下载)。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

3.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

(三)报名时间和提交报名材料方式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止。报名材料按照以下方式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

1.报名人员可携带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到经常居住地的县(市、区)司法局现场报名。

2.对因疫情等原因不方便现场报名的,报名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复印2份,通过挂号信、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复印件到遂宁市司法局报名(邮寄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77号市司法局促进法治科收)。

3.不开展网络报名。

(四)审核公示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和程序,遂宁市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择优选任,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突出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拟任人选中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总数的50%。审核通过后,将在遂宁市司法局门户网、法治遂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拟任人选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选任为市级人民监督员。

本公告由遂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司法行政机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遂宁市司法局  联系人:唐林,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77号,联系电话:0825-2220769

船山区司法局  联系人:周铃林,地址:遂宁市高新区明珠路24号,联系电话:0825-2254163

安居区司法局  联系人:杨茜芸,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280号,联系电话:0825-8526516

射洪市司法局 联系人:侯秀娟,地址:射洪市平安街道紫薇街射洪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825-3212310

蓬溪县司法局  联系人:陶涛,地址:蓬溪县普安街道映溪街68号,联系电话:0825-5999377  

大英县司法局  联系人:刘翠翠,地址:大英县贾岛街73号,联系电话:0825-7821151

特此公告

附件:1.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2.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遂宁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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