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遂宁市“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对标跨越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等6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23〕15号)、《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遂环委办(2023〕2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实际,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优质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扛牢政治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加强组织学习,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环境保护法》、《遂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会前学法、全局职工双周例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之一,并在工作中一以贯之。
(二)健全组织机构。2023年局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负责,并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职责分工,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落实、日常督促到位。
(三)强化安排部署。局党组班子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遂宁市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工作要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规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查为抓手,不断提高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水平和能力。
二、强化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
(一)科学谋划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活动。印发《2023年遂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遂司法发〔2023〕8号),将“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写入年度工作要点。印发《遂宁市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遂法委办发〔2023〕1号),推动市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要求将宣传《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6·5”世界环境日宣传内容,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充分利用法治遂宁“一网两微”法治宣传新媒体平台,结合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不断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努力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法治氛围。截止11月底,法治遂宁“一网两微”发布、转载《【环境保护月】把好“环境安全关”,这些知识你得知道!》《【环境保护月】国家生态安全知识,你知道多少?》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主题文章20余篇。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严格论证审查《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为提高法规草案质量,我局提前介入,积极参与立法项目的前期立法调研和考察学习,并多次参与起草组改稿会和座谈会。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立法程序,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召开立法协调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严格论证审查并精心组织修改,《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经市政府八届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以学促进,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组织律师以所在律所为单位集中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拓展知识。同时律协通过线上购买教程,组织律师开展线上教育学习。今年来我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就大气污染防治和禁止秸秆焚烧等工作,根据自身所在村的具体情况,帮助政府把关推行相关奖惩制度,对违规焚烧屡禁不止的严惩、对依法依规处理的奖励,抓典型、树模范,有效引导群众正确处理秸秆,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服务。
(四)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合法性审查工作。2023年,审查有关生态环境方面文件、合同共计3件,均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如《涪江流域(遂宁段)生态保护补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遂宁市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大气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站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力保障各项生态环境工作合法有序推进。
(五)加强生态环境类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推动生态环境类行政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随着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增强,民众环保法律意识普遍提升,“生态环境类”案呈现案情复杂、难度增大等趋势。始终坚持“复议为民”原则,加大对生态环境类案件审理纠错力度,严格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通过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等,不断规范和促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执法。同时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将其贯穿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全过程,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2023年以来,共受理涉及生态环境类行政复议案件2件。
(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力度。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通知》(川司法发〔2022〕1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司法局制发《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导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共梳理市级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27项,市生态环境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将“五清单”纳入执法信息系统标准,已完成行政处罚“五清单”承接适用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普法宣传。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学生这个重点群体环保法律知识学习,以点带面,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强化工作督促和部门协调联系,压实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努力形成环保宣传工作合力。加强新媒体普法,运用微信、微博、网站、电视、电台等传播平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信息的推送,调动全市群众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积极性。
(二)做好法律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认真做好涉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涉法事务审查把关工作。加强基层调解人员的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培训,完善环保纠纷排查调处、快速反映、信息反馈和重大社情报告等制度,及时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加大环保法律服务力度,对群众因环境污染遭受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及时提供相关法律帮助,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强化执法监督。协调解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涉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力度,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复议工作,通过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等,严格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和促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执法。
遂宁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