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推动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法律法规政策等15次。统筹全市5.1万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参加学法考法,合格率100%。
(二)科学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全局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到位。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在网站集中发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此项工作获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组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和法治政府建设书面督察,不断把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加强调查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难点热点,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走访,严格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通过现场调研、会议研究、专题讨论等方式,借鉴全国各地成功案例,不断丰富专题调研工作的深度、广度,形成专题调研成果并报送分管领导和市领导决策参考。
(四)突出督察考核导向鲜明。坚持法治导向,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考核结果运用常态化,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先后部署并组织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督察各1次,开展全市交运系统近四年罚没收入情况专项调查、路霸暴走团专题自查各1次,印发督察情况通报,进一步提升督察工作效能。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主体工程,积极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组织召开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进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和书面述法。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科学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培育清单,形成创建工作梯次配备和持续推动,2023年射洪市被命名为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安居区“河长制”和大英县“政务大百科”2个项目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目前正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指导射洪市进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网上资料申报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治理制度体系。完善《遂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调研起草重点工作推进流程表》,进一步规范立法操作流程。同时为提高法规草案质量,我局积极参与相关立法项目的前期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和立法协调会严格论证审查并精心组织修改。2023年先后施行《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遂宁市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有关立法工作正扎实开展。修订《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审查政策、规划、工作请示等行政决策185件,审查、备案政府合同57件,研究和办理各类涉法事务67件。
(三)进一步推动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制发《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通知》,指导市级层面10个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和17个行政执法部门编制目录,梳理分类检查事项378项。制发《关于对包容审慎监管“分类检查事项目录”进行公示的通知》,10个重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完成公示。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重大工作会商机制的通知》,会同全市33个行政执法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会,确保执法工作规范运行。积极探索试点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耕地保护行政执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行政执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通过通用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方式保障执法队伍基本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累计发放行政执法资格证1600份。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主题,组织开展2023年遂宁市第二届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大比武,在全市执法队伍中营造浓厚“比学赶超”氛围,效果显著。
(四)进一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4个,市级“枫桥式司法所”12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化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统筹整合调解资源,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79个。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8841件,调解成功8815件,调解成功率99.7%。做大做强区域特色调解品牌,我市共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命名为五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名个人被命名为一级人民调解员,2名个人被命名为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安居区、大英县完成司法部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专项督查活动,及时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加强安置帮教服务管理,安置率、帮教率均达100%,最大限度防止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42件,决定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26件,行政复议纠错率18%,经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80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56%,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突显。行政复议案例《上下班途中工伤法律理解与适用》被司法厅评为典型案例,涉企行政复议案例《实质审查辨真伪 护企利商添动力——某建筑公司不服某住建局招投标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案》被评为四川省十大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五)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举办全市“八五”普法骨干专题培训班,我市“八五”普法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得到市人大高度认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200余场次。举办全市“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法治遂宁”微信公众号推出全省首个“法律明白人”掌上学习平台,培养“法律明白人”4756名,蓬溪县明月镇白庙村“法律明白人”李庭荣获四川最美“法律明白人”活动提名奖。联合潼南区司法局打造“遂潼法声”普法宣传品牌,蓬潼普法小分队被中央宣传部评为2022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深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蓬溪县苏维埃政府遗址入选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第二批)名单,射洪市禁毒教育基地等3个基地入围第四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名单,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六)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增设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设备、开通乡镇视频远程公证等方式,构建“521”模式,打造法律服务一站式“核心主阵地”,为群众提供窗口式、一站式、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2023年以来,通过实体平台、服务热线为全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6502人次,办理公证案件19043件(含远程办理589余件)。举办“遂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完成第五届律师协会换届选举,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春暖农民工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等活动,全年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16502件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36件,累计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248.01万元。
三、2023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和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
(一)依法行政督导存在一定短板。片面凸显了行政执法的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的培管,但没有统筹全市执法部门、执法队伍在执法理念、创新方法、多部门联合执法上进行新的摸索和发展,导致整体执法水平没有齐头并进。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各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受领导重视程度、执法队伍素质等因素影响,创建步伐不齐,其中县级层面受重视程度较高,而市直园区、乡镇街道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较为薄弱。
(三)公共法律服务行业水平参差不齐。因历史原因、隶属关系、业务范围、群众认知等各种因素,公证、律师等公共服务行业与全国行业管理水平和发展态势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部分行业在网络信息服务方面还没有新的突破。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当好法治参谋助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遂宁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继续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不断强化精品意识,着力解决层级和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全力培育射洪市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二)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处置重大事项。认真做好党委政府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法治参谋助手,为依法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和有关涉法涉诉问题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和服务保障。
(三)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质量建设。坚持以人民满意度为出发点,推动优质法律服务力量下沉基层,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助力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创新,打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律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提升。
遂宁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