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松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首先注重营造良好法律环境的建议》(第007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0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委将今年定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并将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先后制发了《遂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优化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为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强化优质法治服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工作举措
(一)完善权力清单,规范行权事项。积极做好中、省安排部署的权力事项清理工作,结合遂宁实际,我局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或审查了《遂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遂宁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遂宁市市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遂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遂宁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等。审查了编制部门对机构改革后各部门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后更新的2019年版的《遂宁市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遂宁市市直部门行政责任清单》。向遂宁高新区下放第一批行政权力事项250项。在往年向市直园区已下放行政审批权的基础上,组织船山区政府向市直园区又委托了21项行政许可权,并将于年底前组织委托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直园区委托了10项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等行政权力。通过不断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权力事项,并向园区下放行政权力,为企业办事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渠道和公平公正的软环境。
(二)公正办理涉企案件,强化企业司法保护。市政法委制定了25项工作目标,组织全市政法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法院组建快审团队,构建集约化、批量化办案模式,有效落实繁简分流制度。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切实解决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低、周期长、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顽症痼疾。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涉企诉讼案件4962件,审结3169件;涉企执行案件2370件,执结1263件。依法快速精准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实现破产案件“繁案精审、简案快办”,受理破产案件25件,审查破产申请19件。检察机关强化涉企违法犯罪的立案、侦查、诉讼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违反办案程序等问题,年内对1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1名股东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公安机关主动作为,为解决四川明星药业有限公司因股权冻结、限制工商变更导致企业无法招引股东重组复工复产的问题,市公安局派员赴多地公安机关协调解除股权冻结有关事宜,明星药业最终成功引进1.37亿元的投资股东。受理涉企投诉举报线索77起,立经济犯罪案件28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770万元。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出台《遂宁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参加全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办理各类告知承诺事项12461件,处置2起违规设置证明事项投诉,目前正在组织全市各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发挥参谋作用,参与处置历史遗留涉法问题。为解决我市历年来安置房和商品房不动产登记方面的遗留问题提供法律处置建议。对川中大市场15号楼消防通道改建遗留问题,给予相关部门行政纠错、行政赔偿、行政处罚的指导。对处置海琪投资公司、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件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法律意见。强化合法审查源头管控,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5件、政府合同29件。组织各部门对涉及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开展清理。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改革,受理复议申请27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5件,落实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成功调解复议案件3件。协调处理了市城管执法局与高新区执法局执法权边界问题,配合市政府正逐步理顺船山区政府与市直三园区管委会相关事权边界问题。
(四)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5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目前市场监管、生态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部挂牌运行。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在全市乡镇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不断推动执法重心、执法资源、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在大英回马镇乡镇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年内拓展到安居区拦江镇、三家镇进行试点。协制编制部门起草了《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建议目录》供省政府参考,待省政府赋权后将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进度。制发了《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六项措施”的通知》《遂宁市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核查工作规则》《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十二项规定》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机制文件。年内对2495名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资格年检审验,对过期证件进行收缴。与北京法制教育网合作,采用网络培训和考试的模式,组织1073名参考人员参加2020年度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将为合格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建立了对企业初次违反《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的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制度。组织执法部门落实《遂宁市“企业宁静日”涉企检查工作规则》,为企业开启“免扰模式”,明确各行政部门除特殊情况下只能在规定时段开展必要的涉企行政检查,使企业从多头、频繁的行政检查、部门调研中能抽身专注自身发展,提高生产效率。督促执法部门做好“两法衔接”,年内出台了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两法衔接的机制文件。着力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指导市生态环境局新建了行政执法委托、行政执法规范、案件审议委员会等方面制度,梳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模板33类。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2019年底抽取的14个市级执法部门共30件执法案卷分别开展了评查,并将评查结果按要求通报给市委营商办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五)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110个,充分整合各类审批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进入平台统一运行,为各类法律服务从业机构和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只进“一扇门”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建立由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共同组成的遂宁首支公益法律服务团,印发《关于建立法律援助进工地强化农民工维权联动协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联动协作机制。组建8个法律服务团,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深入128个企业(项目),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共体检劳动合同7060余份,发现存在问题的农民工劳动合同102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6人次。设置民营企业仲裁“快速通道”,为服务民营经济提出“无争议仲裁案件15日办结承诺”。筹建金融仲裁院,发布仲裁协议示范条款,供企业参考,提高企业仲裁协议签订的有效性和普及度。上半年,遂宁仲裁委受理仲裁案件113件,涉案标的总额8394万元,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案件30件。建立民营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及时有效调解涉及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为民营企业正常动营保驾护航。年内新成立遂宁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遂宁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万达商圈商事调解站室,不断将将人民调解工作延伸拓展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拓宽了商事纠纷化解渠道。上半年调解各类纠纷4006件,调解成功3973件,成功率达99%,涉及金额7271余万元。开展“送法到工地、到企业”等活动,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49场次,发放资料1.4万余份,覆盖民营企业上百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和氛围不够浓。个别地方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均衡。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极个别基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法治宣传还需加力,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尚不浓厚。有的地方和部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履行还不够到位,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二)筹建金融仲裁院进展不够顺利。我局已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成立遂宁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的请示》,因目前省内16家仲裁委员会,正式成立挂牌的金融仲裁院的只有泸州一家,故在成立金融仲裁院必要性的研究上还不够深入,准备还不够充分,未能获批。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虚心接受委员建议,继续按照中、省、市的安排部署,有效发挥职能服务我市的法治营商环境。年内主要推动以下工作: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根据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全面总结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情况。完善依法行政目标考核方案,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利益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政府合同管理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二)加快筹建金融仲裁院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入进行金融仲裁院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和研究,再次积极主动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促成金融仲裁院落实落地;加强与人民法院金融法庭、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沟通协调,尽快在金融行业推动“人民调解+仲裁”纠纷化解模式,逐步形成“金融调解+仲裁确认”的金融仲裁院与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联动机制。
(三)加快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向省级层面争取政策,待省政府出台《全省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后,协同市委编办加快推进我市乡镇执法改革,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乡镇管理迫切需要的,依法依程序赋予乡镇执法权限,组织乡镇执法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不断推进乡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遂宁市司法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