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对2016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我局把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都是在职在任的局一级领导和科级干部,由局长李拥军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秦丹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局党组重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依法行政专职工作人员,有具体工作人员2名。
二、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严格按照“四川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要求,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初审职责,有序开展省市联动审批工作。制定印发了《遂宁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初审)、行政审批(初审)及其他服务事项(初审)办事指南的通知》,将行政许可(初审)的流程、所需材料、表格式样、办理时限等进行梳理、下发和网上公示,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将法律规定的20天初审期限缩短到两周,形成了依法、高效、便民的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接收、转送有关的申请材料。2016上半年,我局办理的有关业务没有出现错漏情况,也没有受到过投诉。
三、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2016上半年,两次对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案件进行了评查。经评查,大部分案件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应用合法,案卷装订法律文书齐全,案卷归档时间及时,所有承办的案件都能按照案卷归档时间要求,在30天内都能按时由承办人将案卷装订完整集中归档,社会效果明显。所承办的案件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论是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还是律师、公证处、司法所承办案件,都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案件保持零投诉,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部分案件存在法律用语表述不准确,个别案卷记录潦草、办案小结总结不详细,谈话针对性不够强;个别案卷文书材料制作不规范;案卷内容填写不齐全;极少数案件材料指派通知只填写了内容而忽略了加盖公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
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参照制定了《遂宁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办法》,在年度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规范性文件提出明确要求。今年我局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并及时报市法制办审查备案,才予以印发和在网站公布。
五、依法开展政务公开
我局认真履行政务公开承诺,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按照规定将我局基本情况、局领导分管工作、机关各科室主要职责,以及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在政务网站公布,实施公开承诺制度。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公开上述内容以及其他政务信息,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政令、程序制度、服务指南,并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网站信息。三是依托政务网站建立依法行政专栏,及时发布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以及依法行政相关制度、信息等,保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六、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及行政处罚工作
我局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投诉及处理机制,制订了《遂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制度》,设立投诉受理机构,并通过政务信息网公布了投诉电话,行政管理相对人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对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举报。制定《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事项。严格执行《遂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理顺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有效化解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未发现本系统执法人员有滥用职权或不作为的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群众投诉处理案件,没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七、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我局根据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部署,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以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便民为民为目标,不断完善业务工作规范、部门岗位职责规范、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机制规范,并将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告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单位有安排、有记录、个人学法笔记不少于5000字。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其他与司法行政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今年,市局推荐了4名同志复习准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积极完成社区矫正执法证办理的收集整理工作,全市120余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人员获得由省厅颁发的《社区矫正执法证》,通过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有力促进了单位各项职能依法开展。
八、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政务大厅工作
为充分发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和政务服务体系的职能作用,打造遂宁“法治政务”品牌,遂宁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安排部署,积极筹建市政务服务大厅法律服务专区。法律服务专区规划配置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窗口,选派优秀援助律师、公证员在工作日共同值守。主要开展法律援助审批、公证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等三项公共服务,同时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引导等其他服务事项,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一站式”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