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建点重民意。坚持开门立法,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在全市设立了24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覆盖教育、住房、医疗、旅游、消费、饮水安全、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同时还建立了《遂宁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在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全过程参加立法及其相关活动的方式,目前联系点正围绕《遂宁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遂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开展各类征求意见工作。
二、多论证开言路。推动制定《遂宁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要求草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报刊等媒体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30日。广开言路,反复征求公众意见。在各项法规草案起草和审查阶段,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并在政府网站和遂宁发布、法治遂宁等微信公众号上征集公众意见。在《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先后收到相关单位意见34条、社会公众有效意见建议700多条,提高了法规的可操作性。
三、联市情突特色。在起草《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过程中,起草组紧紧围绕这几年我市实践探索出的海绵城市建设成果,提炼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亮点的条文条款。一是明确提出要结合遂宁丘陵平坝的地理特征,因地制宜开展相关工作;二是鼓励采用雨水口“微创”改造、“海绵卓筒井”等遂宁“四大发明”特色技术,体现了本土优势;三是规定了分类建设策略,划分已建区域、新建区域,不搞“一刀切”,更加符合我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