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委发〔2022〕5号
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遂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遂潼园区临时党委和筹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遂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
遂宁市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市第七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顺利实施完成,为做好第八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川委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服务“十四五”时期遂宁经济社会发展,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遂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民普法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健全的责任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院校)培训必修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基层普法阵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公民意识和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弘扬宪法精神。在全市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增加宪法元素比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宪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长廊)。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组织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专栏1民法典主题宣传 |
1.征集、创作、展播民法典微电影、微视频等普法产品。 2.成立“八五”普法暨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乡村、寺庙、企业、单位等开展宣讲。 3.利用全媒体平台,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测试、竞赛、闯关竞答等互动活动。 4.组织学校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 5.强化阵地建设,新增一批以民法典为主题的公园、广场、长廊。 |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适应新时代平安遂宁建设的需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生福祉。围绕全方位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遂潼一体化发展,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加强对“十四五”期间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和实施。
专栏2全社会法治氛围营造 |
1.大力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统计审计、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征地补偿、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 3.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4.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森林防灭火、金融风险防范、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禁毒防艾、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和谐和人民安宁。 5.大力宣传慈善事业、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6.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等,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 7.大力宣传《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强对新出台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解读。 |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内法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提升学习效果。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把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测试重要内容。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落实《关于推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不少于1次。进一步落实《遂宁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广泛开展线上学法考法。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实施“分段要求、精准滴灌”,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遵法守法习惯。鼓励学校编写法治读本,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推进教师网络法治培训教育,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开学第一课”“宪法法律进高校”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体验式、参与式、案例式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学习宣传。持续打造以“太阳雨”为主导的“青鸟”“彩虹阳光”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品牌。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加强村(居)民法典教育
贯彻落实“美丽乡村全面振兴”对标竞进行动,持续加强村(居)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和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作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培训内容,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农民夜校、就业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注重农村法治氛围营造。
(四)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
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使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不同群体特点,分类开展精准普法,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通过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鼓励各行业、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在医院、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推动公民法治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开展法治教育、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推动全体公民树立法治理念、养成法治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等活动。通过规范日常生活行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引导全社会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观念和契约精神。选树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参与“四川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加强学习宣传,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升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每个县(市、区)要有1个较完备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街区等),每个机关(单位)要有1处法治“微景观”(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栏等),每个村(社区)要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等)。在遂潼毗邻地区围绕法治保障乡村振兴、基层依法治理等主题,因地制宜、共同设计、共同建设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典型引领作用,体系化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建立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提高法治文化阵地的使用率和教育辐射面。
(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
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协会、个人等创编小品、相声、歌曲、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为作品展示提供平台,逐步推进法治文艺优秀作品库建设。持续开展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征集展播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依托“三下乡”“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文艺进万家”等活动,将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活动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
(三)加强法治文化研究和传承
挖掘张鹏翮、陈子昂等历史文化名人奉公守法、廉洁从政的事迹,发挥代表人物的号召力和引领性。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让崇德尚法在家庭中落地生根。发挥遂宁市家风教育基地的教化引领作用,开展“好风传家”“家风育民风”等系列活动。因地制宜在“旷继勋纪念馆”“牛角沟起义遗址”“伍先华旧居”等建设中彰显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拓展“法律七进”
深化拓展“法律进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政府涉法事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全覆盖。
深化拓展“法律进学校”。健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制度,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非法传教、防范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强化依法治校,依法制定学校章程,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提升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依法化解校内矛盾纠纷。
深化拓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一核三治”基层治理体系。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探索将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纳入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评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筑牢维护乡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推广“乡级银行”“红堂屋议事”等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模式。按规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及创建,强化动态管理。到2025年,实现每个县(市、区)有2~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专栏3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
1.加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 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 2.细化“法律明白人”选任标准、工作职责等,强化培训、考核、激励等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 3.创新培养模式,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网络教学、实践教学等方式,分级分批培养“法律明白人”。 4.壮大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到2025年全市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楼栋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 5.每个村(社区)至少培育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化拓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健全落实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鼓励、支持、指导企业(单位)落实公司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和法律审核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常态化开展企业(单位)法治体检,分析研判企业(单位)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单位)法治文化氛围营造和法治文化产品输出。 |
专栏4企业合规建设 |
1.将法治作为企业(单位)负责人培训学习重要内容,强化企业(单位)市场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合规管理体系、依法防范市场风险。 2.持续开展企业(单位)法治体检,建立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审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3.依法规范企业(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调处劳动纠纷,维护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4.强化企业(单位)合规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助推企业(单位)法制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
深化拓展“法律进寺庙”。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管理章程,推动宗教场所依法治理。强化宗教场所法律服务联系点作用发挥,加强疫情防控、消防、应急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政策法律宣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强化依法治网。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持续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深入整治网上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乱象。引导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提升网民法治意识,共同打造清朗健康、合法有序的网络空间。
(三)推进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和生物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时期法律服务能力,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按规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基层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拓展实施普法广度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及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增强公众参与互动,适时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地方性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加大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力度。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把普法宣传落实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落实在行政复议的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中,落实在公开庭审、巡回审判等司法活动中,实现案件办理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主动开展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大平台建设,让人民群众享受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和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二)强化以案普法力度
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让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普法的中坚力量。建立以案说法网络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持续打造以“法治遂宁”为龙头的以案普法品牌,结合社会热点事件、群众关切度高的问题开展普法、进行解读,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提升智慧普法精度
坚持效果导向,建设“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传播体系,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提升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构建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立体普法矩阵,形成中央、省、市、县多级互动传播态势,实现普法全天候、全领域。提升普法产品的精准性、有效性,针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性、菜单式的普法产品。鼓励引导公众、自媒体创作普法作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
专栏5“法治遂宁”法治宣传平台建设 |
1.优化“法治遂宁”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强化与各地各部门普法栏目的互联互通、共同推送,形成宣传合力。 2.强化“法治遂宁”普法节目的集成展播,以“法治遂宁”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对电视、电台节目进行二次推送。 3.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结合,培育一批本地普法栏目、节目。 |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健全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市(县、市、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作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持续实施年度普法“三张清单”,清单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市、县(市、区)主流媒体应当至少开办一档定期的普法节目或专栏。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法律解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因地制宜开展公益普法。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公益广告普法宣传。
强化社会普法责任。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健全嘉许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四)强化保障支撑
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普法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需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加强人才保障。加强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五年内对全市普法骨干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从政策制度、人员配备上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基层普法工作一线。发展壮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从法律实务工作者、高校教师等群体中选聘优秀人才充实到普法队伍,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五)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普法责任落实情况、工作创新情况作为检验普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按规定予以表扬奖励。建立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推动普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