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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司法局 司法业务用房装修设计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5-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业务用房装修设计单位,现邀请具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我单位组织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装修设计项目;
  2、设计范围: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面价4231.76㎡,详见建筑图纸。
  3、服务范围:设计规划、图纸绘制及施工全阶段配合;
  4、项目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任家渡田园小区10号楼B栋;
  5、项目时间:60 天内提交定稿图纸;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最高限价: 20 万元;
  二、供应商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提交的相关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表(格式自拟)。
  四、确定中选人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综合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20% 20分 以本次有效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20分,其余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100。
  2 履约
  能力25% 25分 供应商提供2017-2019年度公共建筑装修业绩(公装或公装附带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设计面积500㎡以下的项目得4分、 501㎡-1000㎡的项目得6分, 1000㎡以上的项目得8分;本项最高得 25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
  3 履约
  保障40% 40分 1.供应商企业人员在10人及以上的得13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企业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并且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2分;设计负责人工程师,并且取得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
  3.供应商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10分。
  4.供应商企业在遂宁市(含三县两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得15分。 提供人员资质复印件和纳税证明材料
  4 本地
  服务
  10% 10分 供应商企业在遂宁市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得 10分。 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 文件的规范性5% 5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点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5点截止,本项目无需缴纳报名费;
  2、报名单位至少2家及以上,未达2家作流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报名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77号司法局办公楼4楼2号;
  4、联系人:何莉 电话:0825-2257811。
  七、比选文件的提交
  1、比选时间:2020年 5 月25日下午3点(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77号;
  3、联系人:何莉 电话:0825-2257811。
  遂宁市司法局
  2020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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