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通知》(川府法组办〔2022〕3号)文件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长效机制,打造“执法监督听民声入民心”的四川品牌,实现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
二、活动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我市将重点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公安交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农村、林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四项整治”。全面整治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力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该公示未公示、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公示不到位;未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未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行政执法现场记录不规范、案卷归档保管不完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不统一;法制审核走过场,审核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开展选择性执法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折扣;重实体轻程序,随意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简单粗暴式执法;执法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开展一刀切执法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对违法行为不区分情节轻重,一律按照统一尺度定格处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运动式执法、机械性执法等问题。
(四)开展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文明执法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冷硬横推;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执法效率低下;一线执法岗位“庸懒散慢拖”问题,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避重就轻;怕复议、怕诉讼、怕担责、当管不管,不敢依法执法、不敢依法履职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大排查(3-6月)。一是分级组织开展。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统筹开展本领域执法问题大排查,从“四项专项整治”中查找本系统执法突出问题,并加强对本行业系统县级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本地区执法问题大排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等共同确定本地区执法突出问题。二是聚焦重点对象。要以11个重点领域的从业群体为主要对象,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等进行走访调研,与企业、人民群众深入交流、用心互动,掌握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看法和意见。三是丰富排查形式。综合采取座谈会、大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企业、从业群体诉求;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抖音等新媒体开设问题收集专栏,提升工作实效。市级执法部门与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确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见附件1),6月20日前报市司法局汇总,并于6月30日前汇总报省司法厅备案。
(二)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大整治(7-9月)。一是建好整治台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和整治重点,建好问题整治台账(见附件2),明确问题分类、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等内容。要坚持一事一办、即报即查、即接即办。二是做好分类整理。属本级、本部门权限范围的突出问题,要立行立改;超出本级权限范围的,要逐级上报反馈,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超出本部门权限的,需要协调联动整改的,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不留死角,逐一销号。市级执法部门负责对本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回头看”,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各级行政执法部门9月10日前,将问题台账及整改结果等相关材料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汇总后,9月20日前报市司法局汇总,并于9月30日前汇总报省司法厅备案。
(三)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总结提升(10-11月)。一是突出建章立制。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自身查摆出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多措并举出成果,推进整改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二是总结经验做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举措,挖掘特色亮点,形成可供其他部门借鉴参考的典型经验做法。三是实现全面提升。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承诺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级执法部门和各县(市、区)司法局将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媒体宣传、建章立制等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市司法局,并于11月20日前汇总报省司法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把握时间节点,明确活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抓好活动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扎实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清单
2.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台账
(联系人: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李菲菲
联系电话:0825-2222876 邮箱:钉钉—李菲菲)
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