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司法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统一式样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为做好全国统一式样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确保执法证件的正常制作,现将《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统一式样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于2021年8月6日前通过《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完成执法证照片更换和执法证编号确认工作。
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6大领域部门,暂时不需要更换照片,待新式制服着装后再拍照上传照片,目前只需确认和更换执法证编号。
遂宁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