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遂府
一、《细则》出台的背景
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
在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大背景下,针对遂宁市火灾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填补遂宁市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方面的空白,有利于强化火灾事故调查职能作用,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中的牵头和主导地位,为消防救援机构代表政府牵头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以期推动火灾事故调查由查明起火原因向查清事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的转变。
二、《细则》出台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五章41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出台的依据、适用的范围,界定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权限,规定了相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调查的义务。
第二章:事故调查。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组的组成程序、组成部门和内设专门小组,明确了其调查职责和工作纪律,确定了火灾事故调查的程序、时限以及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等。
第三章:事故处理。
第四章:整改处理评估。明确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章:附则。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处理评估所需工作经费的保障,以及施行日期。
四、《细则》特色亮点
一是车辆火灾事故调查权限更加清晰。结合《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
二是部门职责更加全面。结合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职责,同时,新增应急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是整改处理评估更加规范。新增“评估结论”、“整改评估工作档案”、“评估过程违纪违法行为处理”等三个方面内容,进一步强调“火灾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灾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