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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司法局关于对全国“八五”普法 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成效,通过表扬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树立典型,激发全社会参与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要求,拟对推荐的2个单位、1名个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名单如下:

一、推荐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

蓬溪县财政局

二、推荐个人

李茂然  遂宁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遂宁市司法局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

公示期限2024424日至2024429

电子邮箱:scsnfjb@sina.com

   话:0825-2912180

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香林北路270

 

遂宁市司法局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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