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司法局
关于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第二批)
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遂宁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遂委办函〔2021〕1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遂府办发〔2021〕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国、省关于证明事项清理的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市本级第二批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市本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第二批)》
遂宁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