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主要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机构人员情况。根据遂编发(2018)28号文件,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参公)编制人员9名,2024年调出工作人员1名。现在编人员8名。
(二)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推动第五届仲裁换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中办 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第五届遂宁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7月届满,应于2025年3月启动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换届工作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强化委员会的决策地位和作用。加强对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和管理工作,更换委员会三分之一的组成人员,优化委员会人员构成。依照章程规定制定和修改仲裁规则、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健全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制度,严格落实仲裁裁决核阅制度、仲裁员回避制度等。
二是狠抓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案件质量是仲裁公信力提高的关键。继续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仲裁的特色和优势,狠抓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严格按照管理文件的规定,不断探索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仲裁程序的管理监督,实现仲裁委员会管理与仲裁庭独立裁决的有机结合。
三是完善仲裁员履职评价体系。以换届为契机,制定仲裁员履职评价制度,建立仲裁员履职档案,实行台账管理,落实信息披露、回避等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对仲裁员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的实体、程序问题进行考核,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切实提高仲裁员仲裁实务技能和办案质效。
四是继续推进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依托云计算、云视讯、区块链等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仲裁,完善网上仲裁服务,推动仲裁服务网上申请、证据材料在线提交、仲裁过程视频庭审、仲裁结果网上送达,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为当事人提供经济、便捷、高效的数字仲裁和智慧化服务。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收支总预算250.08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18万元,无较大差异。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收入预算250.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0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支出预算25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1万元,占71.74%;项目支出70.67万元,占28.2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收支总预算250.08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18万元,无较大差异。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08万元;支出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211.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收支总预算250.08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18万元,无较大差异。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11.99万元,占84.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万元,占6.43%;卫生健康支出7.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4.52万元,占5.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91.5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 其他司法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48万元,主要用于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给付仲裁报酬,支付仲裁秘书办案费用、支付办理仲裁案件的出差,开庭而支出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支付办理仲裁案件中所产生的专家咨询、鉴定等财务费用,支付办理仲裁案件当中的宣传、印刷、维护网络等相关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商品服务支出及医疗费补助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52万元,主要用于:所有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奖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类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2万元。
(一)无会议费。
(二)无培训费。
(三)差旅费较2024年减少20%,主要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6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9.79万元,增长51.9%。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258.6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59.36万元;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99.3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
7. 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8. 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
9.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按照人社部门批复绩效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1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2.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13. 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会保险缴费。
15.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刊杂志等支出。
16. 印刷费:反映单位印刷支出。
17. 水费:反映单位的用水、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8.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9.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办公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
20.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办公用房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开支。
21.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评审费等。
22.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3.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等方面支出。
25.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检定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26.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27.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8. 其他商品服务费: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9.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嘱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