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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仲裁委决算公开

来源:遂宁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8-22 14: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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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单位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仲裁办基本职能:宣传、贯彻《仲裁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负责承办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委员会会议、仲裁委员会换届及仲裁员的培训等工作;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 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法制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队伍教育整顿

一是积极响应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号召,仲裁办全体人员积极参与教育整顿。自3月以来,仲裁办所有人员共参与司法局集中学习10余次,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讨论8次、集中学习5次、开展谈心谈话3次,形成心得体会35篇,按期完成了教育整顿各阶段任务,全办人员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仲裁委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杜绝领导干部干预仲裁,确保仲裁庭独立办案。二是按照市委部署,认真开展“排整提”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破“五弊”、兴“五风”要求,通过“面对面”与“背对背”结合、“自己查”与“上级点”结合、“理旧账”与“找新题”结合方式,自查问题6个,仲裁办支部党员及所在科室成员自查问题21个。建立仲裁委问题整改“三项清单”,并坚持每旬自查工作推进情况,按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

1.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遂宁仲裁委员会第二次委员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统筹部署安排仲裁年度工作。一是制定了多方联动支持推广仲裁协议选择适用的新方案。确立由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以及各相关部门连同协作,共同支持推广仲裁协议的合作局势。二是力争相关单位支持仲裁办案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确立仲裁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符合仲裁案件办理的仲裁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要求。共同提升仲裁网络化办公能力,开通线上立案、在线开庭、在线送达、案件查询等功能,以适应互联网新经济新业态对仲裁工作的要求,为当事人提供经济、便捷、高效的网络仲裁服务。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仲裁队伍水平。一是完善仲裁员资格审查制度,将仲裁员职业道德操守审查纳入新聘、续聘仲裁员资格审查内容。第二次委员会审议通过届中增补24名仲裁员,并对新增补的24名仲裁员,分别向其任职单位或行业管理组织征求意见,完善职业道德操守相关信息。二是探索建立与仲裁秘书岗位职责要求相匹配的用人机制。针对仲裁秘书薪酬与能力要求不匹配、人员流动性大、仲裁秘书岗位缺乏吸引力等现实问题,研究探索建立与仲裁秘书岗位职责相匹配的用人制度、薪酬制度,着力吸引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入仲裁队伍,构建岗位要求与从业人员的能力相匹配的仲裁秘书选任晋升体系。

3.多措并举,提升仲裁案件办理能力。一是探索推行仲裁员轮流滚动办案制度。为激发在册仲裁员的办案活力,提升仲裁员参与办理案件比例,充分了解仲裁员办案水平,探索建立了仲裁员轮流滚动办案制度。截至2021年11月15日进入滚动程序的仲裁员达到30%,力争在2022年上半年,在册仲裁员参与办案比例达到60%。二是开展仲裁员线上培训,提升仲裁员办案能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采取线上模式,对在聘341名仲裁员开展了专业培训。三是积极推动典型案例分析与编撰,坚持把案例库作为宣传仲裁、指导工作和提升仲裁案件办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截至10月31日,共编写典型案例10篇。

(三)聚焦纠纷化解,提升仲裁服务能力

1.推动金融仲裁院实体化运行,凸显仲裁服务重点领域发展水平。为充分发挥仲裁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和优势,加快推动金融仲裁院实体化运行,切实服务金融营商环境提升,遂宁仲裁委开展了“仲裁宣讲进行业”系列活动,走进在遂银行开展仲裁宣讲和法律咨询服务,解答金融机构选择仲裁的疑问和顾虑,根据每家金融机构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个性化仲裁服务。截至10月30日,仲裁委共走访调研金融机构5家,开展仲裁宣讲4次,为在遂的20多家企业答疑解惑。金融仲裁院受理金融仲裁案件5件,全部均办结。

2.设立射洪分会,发挥仲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遂宁仲裁委员会第二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射洪分会设立方案,射洪分会设立后,组织召开了射洪区域仲裁工作座谈会暨射洪分会第一次会议,确立射洪分会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明确现阶段职能职责,推动射洪分会优质高效服务射洪市地方经济发展。截至2021年10月31日,受理来源于射洪分会的案件3件。

3.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加强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遂中法发〔2021〕7号),切实加强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成立遂宁仲裁委员会派驻船山区人民法院仲裁调解室,充分参与诉源治理,提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三、机构设置

市仲裁委纳入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是市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市仲裁委内设科室有办公室、仲裁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25.4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2万元,增长17.27%。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仲裁案件办案项目24.26万元和人员目标奖。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2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4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2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6万元,占69.61%;项目支出68.52万元,占30.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5.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71万元,增长18.1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仲裁案件办案项目经费和人员目标奖。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71万元,增长18.1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仲裁案件办案项目经费和人员目标奖。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201.09万元,占89.19%,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6万元,占4.06%;卫生健康支出5.11万元,占2.27%;住房保障支出10.11万元,占4.48%。(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5.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2.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仲裁(项): 支出决算为6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支出三公经费。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市仲裁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1万元,比2020年减少3.65万元,下降19.32%。主要原因是主要本年度减少培训费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市仲裁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仲裁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仲裁案件办案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注:单位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为本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涉及本单位的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收取仲裁。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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