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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魏霞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4-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经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17年9月29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周魏霞同志任基层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由于在试用期期间,该同志休产假离岗超过半年。根据人事政策规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2019年3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周魏霞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同意该同志转正。局党组会决定:

  周魏霞同志任遂宁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

  特此通知

  遂宁市司法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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