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李茂然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2-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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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中心李茂然同志于2016年12月,由安居区委编办调遂宁市司法局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遂宁市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遂委办发[2003]22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李茂然同志任遂宁市司法局科员(任职时间从2012年03起算) 遂宁市司法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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