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严格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21〕45号)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科学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突出重点学习。我局党组和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再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及成员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有序推动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召开局本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
次,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2次6月11日、6月18日、6月24日分别组织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学习,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遂宁市“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第一课)(第二课)》,全面提升了全局干警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突出宣传重点。局党组5月26日印制下发了《遂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司法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继续继续深化服务“放管服”和法律“七进”工作,全力落实全局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落地见效,先后发布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宣传信息30余篇,开展安全大检查1次,不断提升了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推动了全民安全意识整体提升,确保了全程科学落实、全域推进安全工作。
三、突出末端落实。局党组第一时间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全局干警职工年终目标考核,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手段,扩大“安全生产月”宣传范围,指导涉及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先后集中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法治宣传11场次,督促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提供法律服务。6月共组织安全应急演练6场,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法治宣传17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40余人次,有力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