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遂司法函〔2023〕1号
遂宁市司法局
关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83054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文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律师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研究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对建议的认识
您提出了目前“律师调解工作室”存在未得到社会的普遍了解认同、与法院衔接沟通不畅、律师调解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亦提出了宝贵的工作建议。我们认为您提出的问题是符合我市律师调解工作现状的也是非常中肯的,您提出的宝贵工作建议也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对我局下一步工作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吸收。
二、当前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协调联动,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律师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作用,积极与相关政法部门联动,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协调、沟通,从调解组织的设立、律师调解员的吸纳等方面加强与法院诉讼程序的良性互动。2020年,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遂宁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根据该通知制定了《关于成立遂宁市律师调解资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遂宁市律师调解工作名册的通知》,邀请四川蜀中律师事务所、四川弘维律师事务所等10家律师事务所以及111名律师参与到调解工作中,确保律师调解制度真正落实。
(二)通畅调解渠道,强化律师调解平台建设。遂宁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立了“律师调解室”,市县两级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窗口,在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诉讼服务站”,结合“诉源治理”,使潜在纠纷和已出现纠纷的当事人的相关利益和冲突得以调和,引导律师参与从源头化解诉讼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依托,在村(社)一级设立“调解点”,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调解工作网点,通过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指派顾问律师作为调解员参与村(社)调解组织工作,实现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化了,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据统计,2022年,我市律师参与调解案件1188件。
(三)做实诉前调解,发挥律师调解特有功能。加强诉调对接,对于诉至法院的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纠纷分流至律师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若调解成功则无需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由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极大节省了司法资源,促进纠纷专业、快速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诚如您所言,我市“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
(一)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律师调解制度进一步落实。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加大专业律师调解队伍的建设,广泛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规范律师调解程序,共同探索律师参与调解的经费保障。
(二)加大诉前阶段律师参与调解的力度,探索民商事中立评估机制。拟定《关于建立民商事中立评估机制的规则(试行)》,建立民商事中立评估员名册,从律师等法律工作者领域的专家中择优选任民商事案件中立评估员,对预付案件费、案件审理时间、案件社会效果等进行评估。持续加强诉调对接,加大在诉前阶段律师参与调解的力度,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其专业性、高效性、灵活性的特点,引导当事人选择多元解纷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三)强化法治宣传,增强公众对律师调解的信任感和认同感。借助法治遂宁“一网两微”等线上媒体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载体,大力宣传“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师参与调解等制度机制,增强公众对律师调解的信任感和认同感,提高人民群众通过律师调解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
(四)开展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律师调解案件的业务能力。通过开展律师行业业务沙龙、律师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律师调解整体能力。同时积极动员公职律师、援助律师,从中筛选一批政治靠得住、社会责任感强、业务精通、作风正派并且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精英律师来办难案、调难题,充实调解队伍力量。
最后,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遂宁市司法局
2023年4月14日
(联系人:汪勇;联系电话:187285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