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
根据《遂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高位推动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遂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流程、监督考核等,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三、公开方式符合规定
(一)充分运用新媒体服务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遂宁日报社对我单位的政务微信、政务微博进行日常更新维护。我局加强了对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媒体自编信息的审核,所有自编信息的发布均需通过普治科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核。在法治遂宁微信公众号中设置了法律服务栏目,栏目链接12348中国法网,网民可通过链接进行法律知识查询、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线上法律咨询等。1-12月法治遂宁微信推送信息900余条,关注达5075人,日点击量150余人次;微博发布信息700余条,粉丝达38563人,日点击量2000余人。
(二)未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年没有应召开新闻发布会而未召开的情况。
(三)政府网站建管工作。2019年我单位已完成门户迁移工作,现已正式在遂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运行,迁移后运行情况良好。建设内容有门户网站升级改版服务、在线访谈系统、政民互动管理系统、依申请公开系统、无障碍系统、简繁体转换系统、智能搜索系统、敏感词过滤系统、错别字检测系统、数据迁移服务。我局加强了网站信息日常监管,明确了各版块栏目的所属科室,所有上传信息均需要分管领导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核查。
(四)提供公开便民手册。在局机关走廊处增设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如公务用车、重要政务活动等信息。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信息公示栏,提供便民手册,将公证办理、法律援助受理、鉴定办理的流程和方式向群众公开。依托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服务对象查阅办事指南、下载规范表格提供便利。
四、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一)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对我局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新,并规范发布。
(二)政府文件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没有代政府起草政策性文件。对于以我局名义制定的报告类文件,明确要求公文起草人员通过司法行政OA向局领导呈送公文审签时,必须在公开意见栏明确填写“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还需填写“不予公开”的理由,对不填写“公开意见”的,办公室不予制文。从制定上防止了应公开、但不公开的可能性。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挂网公开。
(三)加大重点领域公开。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方面。一是继续巩固2018年全市证明事项清理的成果。下步将按照《四川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以及省司法厅对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于2020年底前再次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并对清理后拟保留和取消的两类清单,提请市政府办进行公布。二是全面完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2019年6-12月,我市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射洪县教育体育局、射洪县公安局、射洪县民政局、射洪县人社局6个部门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聚焦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确定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共计10个事项开展证明事项承诺制试点。各试点单位坚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便民化措施,确保试点项目措施切实让群众和企业用得上、得便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让群众得实惠,取得较好成效,全市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业务达 9467件。
2.促进重要决策制度化公开方面。2019年及时公开了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的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产业发展和科技等多个方面的重要政策制度。
3.促进行政执法信息规范化公开方面。提请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遂府办函〔2019〕73号),出台《遂宁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遂府办发〔2018〕15号),督促各执法部门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能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在机关门户网主动公示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机关公示栏公示单位内设机构、执法人员、岗位职责等信息。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以及执法依据、程序等。如,市发展改革委在四川省投资在线监管平台或者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项目申报公示了办事指南、操作流程等事项,并将该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公示。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均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规范文明执法。如,市文广旅游局按照《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录入制度》,将执法检查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录入文网卫士网吧监管系统、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扫黄打非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公示。三是加强事后公开。在规定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一体化平台工作要求,将行政执法案件纳入行权平台规范运行。如,安居区生态环境局在完成行政处罚、检查结果7日内,及时在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每月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双随机及日常检查结果。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如:广告、商标侵权、假冒伪劣产品等案)通过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实时录入案件信息,完成行政处罚信息后平台将处罚信息自动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四)及时公开动态信息。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262条,顺利完成全年任务。对工作动态、领导活动、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确保了公开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五)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全年我局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
(六)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严把信息审核关。我局政务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由业务科室进行初审,提出公开意见,办公室进行复审,局领导进行审定后公开,从源头上杜绝了政府信息审查出现错误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充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网站建设要求、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界定不够准确。
二是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虽然能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但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管理人员不足。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繁杂,而我局无专职人员负责,均为业务科室人员兼职,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一是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管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二是要加强对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保证信息质量、打造信息亮点。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技术培训,提高认识,规范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透明、高效。
附件:市直部门政务公开考核自评得分表
遂宁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市直部门政务公开考核自评得分表
| 一、基础指标 (95分)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自评得分 |
| 组织保障 | 完善组织领导(是否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具体经办人员等情况) | 4分 | 4分 | |
|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是否建立统筹协调、检查考核等制度) | 4分 | 4分 | ||
| 公开方式 |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媒体情况(是否理顺工作机制、规范运维监管、落实保障措施、实现与网民互动、提供便民服务等情况) | 8分 | 8分 | |
| 新闻发布会(重大活动、重要事件是否召开发布会等情况) | 4分 | 4分 | ||
| 政府网站建管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实施) | 8分 | 8分 | ||
| 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便民手册等情况 | 4分 | 4分 | ||
|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是否及时更新、规范公布等情况) | 8分 | 8分 | |
| 政府文件公开情况(是否“应公开、尽公开”,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等情况) | 8分 | 8分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由各领域牵头部门实施) | 15分 | 15分 | ||
| 动态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工作动态、领导活动、重要会议、执法监督、统计数据等情况) | 4分 | 4分 | ||
|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情况(由市应急局牵头实施) | 4分 | 4分 | ||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是否及时报备、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回复申请人,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应对等情况) | 10分 | 10分 | ||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情况(是否出现错别字、失泄密等情况) | 4分 | 4分 | ||
| 目标任务 |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通过目录系统每多公开5条加0.0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每少1条扣0.1分,扣分不设下限。 | 10分 | 10分 | |
| 二、加分指标 (5分)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
| 获得上级肯定、表扬等 | 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结合等相关做法、经验获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表扬或刊载: 1.获国务院办公厅表扬、采用并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刊载或在中央媒体上宣传的,1次加1.5分; 2.获省政府、国家部委办公厅表扬、采用并在其门户网站刊载的,1次加1分。 3.获省直部门表扬、采用并在其门户网站刊载的,1次加0.5分。 | 2.5分 | ||
| 政务新媒体建设 | 1.政务微信公众号推出阅读量超1万,点赞(好看)超100,精选留言超20的原创微信,每条加1分; 2.政务微博账号推出阅读量超1万,点赞数超100,转发+评论超60的微博,每条加1分; 3.各政务微博、微信在年终考核中,排名省直系统前5位的加0.5分,全国系统前50位的加1分,全国政务新媒体前100位的加2分。(遂宁日报社牵头实施) | 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