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度四川省遂宁市司法局(汇总)部门决算

来源:遂宁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25 14: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目录  

  

    公开时间:202182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行政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行政立法规划和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行政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立法协调。  

   (4)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行政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5)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市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涉及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处理。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高位推进依法治市。组织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出台《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完善依法治理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遂宁的实施意见》《遂宁市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2020—2022年)》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跟踪掌握推进落实情况。开展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发现问题70余项,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按照市委革军书记 “射洪的示范试点工作要走在全省前列的指示,多次召开研讨会指导射洪试点工作,确保示范试点取得新突破。  

   (2)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统筹谋划成效显著。召开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制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全面完成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顺利接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对我市的第三方评估。二是会前学法常态化。牵头组织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12次,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9次。是审查把关保障有力。全力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府合同全流程管理。全程参与沱牌舍得处置工作对宋瓷文化中心项目、东湖引水项目等重大涉法事务53件提供法律建议意见。审查含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常务会、深改会议题在内的文件108件;政府合同100是复议应诉渠道畅通。成立行政复议案件评审委员会,定期评议。持续深化相关集中行政复议权,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件、行政应诉96件。是行政立法规范出台。修改、审查《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确保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于2020年111日正式施行。对我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12个配套制度的清理审查,确保《城管条例》执行到位。是遂潼司法行政深度合作。与潼南区司法局签定《合作协议》,在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五大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出台15条具体措施,为遂宁潼南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3)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规范行政执法为切入点,组织全市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制定《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六项措施”的通知》《遂宁市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核查工作规则》《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十三项规定》等机制文件开展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和法治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收集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的问题和建议,并组织部门有序整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重点涉企执法开展专项监督。联合市委营商办开展2020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结果全市通报。通过指导市城管局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川中大市场部分楼栋消防通道改建门面等具体执法监督案件的办理,积极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  

   (4)维护基层综治成效显著。加强社矫人员管控和安置帮教。成立市社区矫正委员和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率先在全省成立市直园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加强个别教育和适应性帮扶工作,全市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03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948人,无脱管、漏管现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046人,协助落实低保、临时救助政策46人,有力促进社会治安稳定。是深化扫黑除恶工作。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六清”行动,全市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160件,结案134件。是基层矛盾化解有力。持续深入推进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9148件,调解成功9044件,成功率达98%,涉及金额1.26亿元。是有效提升司法所规范建设。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的立户立编,成功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30个。4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命名为“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2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治理能力。  

   (5)融合法律服务高效便捷。一是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办理各类案件、非诉法律事务及公益法律服务事务28346件。办理民商事仲裁案件285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48件,办理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等其他援助事项9200件,挽回经济损失910万元。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设“农民工维权窗口”,全市共受理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案件691件。是普法宣传深入基层。印发《2020年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完成42项专项普法任务,发放普法资料35万余份。开展12.4”宪法集中宣传日活动。持续推进企事业单位学法。重点针对企业风险、农民工讨薪、劳动合同等领域开展普法宣传咨询300余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6)筑牢疫情防控法律防线。一是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及时组织研判涉疫法律问题,出台落实《关于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通知》《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九条措施》《关于支持复工复产规范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形成《对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研究分析的报告》供市领导决策参考。二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组建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指导、重大行政案件指导、重大纠纷调处指导、法律服务应急的5类法治专业指导小组”,对20余件涉疫情文件和法律事务提出建议意见,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行为,深入宣讲疫情防控法律政策,及时调解矛盾纠纷,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确保疫情防控依法、科学、有序。 

    二、机构设置

    市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

    纳入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遂宁市仲裁委员会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823.5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9.23万元,增长15.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司法业务用房购置经费开支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60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3.61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66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52万元,占58.98%;项目支出1094.54万元,占41.0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22.0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9.23万元,增长15.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司法业务用房购置经费开支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77.88万元,增长32.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司法业务用房购置和装修维护经费开支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42万元,占4.55%公共安全支出(类)2086.46万元,占7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31万元,占6.12%卫生健康支出(类)55.41万元,占2.08%住房保障(类)支出109.46万元,占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万元,占0.22%;其他支出126万元,占4.7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68.06完成预算89.6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0.43万元,完成预算9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仲裁办工作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086.45万元,完成预算87.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简行政办公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4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09.4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3.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7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58万元,完成预算5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简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6万元,占85.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1万元,占14.8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6万元,完成预算85.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03万元,下降18.69%。主要原因是精简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6万元。主要用基层司法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政法教育整顿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完成预算1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增加0.06万元,增长0.3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和次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2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接待费700元,接待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省厅督考组人员600元,接待2020网上群众工作峰会嘉宾1468元,接待2020网上群众工作峰会嘉宾698元,接待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工作省厅工作组776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82万元,比2019年增加144.25万元,增长38.18%。主要原因是新购置的司法业务用房装修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市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2348法律服务热线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均预期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专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遂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以案说法运行委托业务费“一网两微运行委托业务费”“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服务项目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1)12348”法律服务热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68万元,执行数为7.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方位、全天候、多渠道响应群众法律需求,切实为群众提供足不出户就能免费享受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等优质法律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协调法律服务机构,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2020年“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听、解答各类来电咨询5200余件次、来访咨询800余人次。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法律援助办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优化法律援助质量和效果,致力为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保人群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全市共受理农民工讨薪、工伤等维权案件130件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事项,以及侵害妇女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保障等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服务”和“点援制”。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和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免费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3“以案说法”运行委托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以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典型案件以及一些在法理上有争议的事件、现象入手,主持人描述加上镜头语言用讲故事的方法,运用新闻调查的形态,加上法学人士或者社会学者的讲解和点评,让老百姓对法律、法理有一个清楚的认识通过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典型案件以及一些在法理上有争议的法律事件、现象的报道,答群众疑惑,解群众诉求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下一步改进措施:《以案说法》栏目以培育法治精神为核心,创新工作机制繁荣法治文化,以真实典型的案例分析,生动鲜活的表现形式,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遂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做贡献。  

4“一网两微”运行委托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法治遂宁官方网站主要运维栏目为:工作动态、基层动态、依法治市、公示公告四个栏目。网站每周更新3-4次,每次更新2-3篇“法治遂宁”微信公众号每个工作日更新,平均每天推出6-7篇稿件(2篇为原创编辑排版,其他为上级要求转载或者与法治相关的官方文章)2020年全年微信更新1410篇;微博更新699篇;网站更新685条;手机报推送52期。全年共制作新媒体产品11个。其中,短视频4个、微动漫视频1个、网络有奖答题1次、网络问卷调查3次、一图看懂2次。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普法宣传,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服务发展能力,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  

5)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实现视须联网市、县指挥调度系统联网建设,指挥调度系统能和各级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实现远程指挥在执行指挥任务时,可依托网络,运用视频、语音、像、文字等信息,综合视频会议、远程视频监控、音频指挥迅速实现对突发事件现场的进行远程指挥实现信息同步在监控指挥中心内能通过网络传输和共他通信方式实时接收、显示、上报紧急情况的现场文字、图片等信息,并能通过示系统随时调阅实现电子地图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地图以及其可视化、智能化软件、直观显示警力部署状况,为迅速拟制处置预案、果断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可靠的参考实现移动指挥通过网络连接移动执法仪、移动指挥车辆等移动终端设备,实时传递突发事件现场的画面、声音,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对本级及以下司法行政机构、现有人员等执勤实力的可视化展现功能。下一步改进措施:司法指挥中心项目建成后,将为遂宁法局应对突发事件、提升管理能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手段,与四川省司法厅要求相适应,服务于日常工作管理的实施过程,有助于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处突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好的安全环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12348”法律服务热线项目      

预算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68万元      

执行数:      

7.6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6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68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协调法律服务机构,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听、解答各类来电咨询5200余件次、来访咨询800余人次;引导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网、“法治遂宁”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方位、全天候、多渠道响应群众法律需求,切实为群众提供足不出户就能免费享受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等优质法律服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双休、节假日值班时间      

全天24小时值班服务,8:30-24:00手机转接值班,24:00-次日8:30电话留言值班      

全天24小时值班服务,8:30-24:00手机转接值班,24:00-次日8:30电话留言值班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咨询服务成本      

≥1000人次      

≥1000人次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服务时长      

服务热线24小时开通      

服务热线24小时开通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法律咨询服务成本      

工作日值班200元/天;双休、节假日值班100元/天      

工作日值班200元/天;双休、节假日值班100元/天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      

持续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90%      

满意度90%      

满意度90%      

满意度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办案经费      

预算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公证、鉴定、代理、刑事辩护等方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全市共受理农民工讨薪、工伤等维权案件130件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事项,以及侵害妇女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保障等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服务”和“点援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咨询      

>=1000人次      

1100人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代拟法律文书、公证、鉴定      

>=10件      

10件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50件      

180件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卷宗质量合格率      

>=95%      

96%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案件办结按时交卷率      

>=99%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100万元      

60万元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      

持续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部分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援群众满意度      

>=95%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以案说法运行委托业务费      

预算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5万元      

执行数:      

3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对政府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司法的过程进行监督      

该栏目自开办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市”为宗旨,通过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典型案件以及一些在法理上有争议的法律事件、现象的报道,答群众疑惑,解群众诉求。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播出期数      

52期      

52期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节目覆盖率      

全市城乡全覆盖      

全市城乡全覆盖95%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全年完成52期,上半年完成26期      

全年完成52期      

全年完成52期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8000每期      

8000每期      

8000每期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扎实推进法治遂宁建设      

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扎实推进法治遂宁建设      

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扎实推进法治遂宁建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90%      

满意度90%      

满意度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一网两微运行委托业务费      

预算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万      

执行数:      

19万      

其中-财政拨款:      

19万      

其中-财政拨款:      

19万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市司法局与四川上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中国网遂宁编辑部对“法治遂宁网”“法治遂宁微信”“法治遂宁微博”进行运维      

重点发布与遂宁法治建设密切相关、群众比较关注的法治消息和事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微信      

每个工作日发布3-4条      

每个工作日发布3-4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微博      

每个工作日发布3-4条      

每个工作日发布3-4条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治网      

每个工作日发布2条以上      

每个工作日发布2条以上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经编辑审核复核      

合格      

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运行费      

19万元      

19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普法的新期待      

围绕法治资讯、法治要闻、法治动态、社会与法、以案说法等方面发布信息      

围绕法治资讯、法治要闻、法治动态、社会与法、以案说法等方面实时发布信息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服务项目      

预算单位      

遂宁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0万      

执行数:      

70万      

其中-财政拨款:      

70万      

其中-财政拨款:      

70万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联动平台      

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联动平台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信息同步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服务时间      

3年      

3年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系统正常运行时间      

1年      

1年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指挥系统技术服务费      

70万元      

7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挥系统效用      

接收全市司法局要情信息,并向上级部门上传要情信息,可对直属单位重点区域进行日常监管      

接收全市司法局要情信息,并向上级部门上传要情信息,可对直属单位重点区域进行日常监管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8%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遂宁市司法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以案说法运行委托业务费“一网两微运行委托业务费”“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服务项目”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12348”法律服务热线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法律援助办案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以案说法运行委托业务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一网两微”运行委托业务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服务项目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包括办案业务支出、办案人员出差补助、住宿、案件补贴、装备的采购支出等。  

11.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是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节费、安置帮教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是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宣传资料、法制作品等支出。  

14.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包括法律援助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法律案件补贴、法律人员出差补助、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15.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司法统一考试(项):是指用于举办司法考试统一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考试资料费、组织考试的差旅费等。  

1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是指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协助费、司法推广的宣传推广培训费等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遂宁市司法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遂宁市司法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为市仲裁委。  

1)办公室。处理市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接待、后勤服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法治督察调研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提出法治领域深化改革的意见和措施。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园区管委会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3)行政立法科。承办行政立法规划和年度行政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向有关方面和社会征集行政立法项目建议意见,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建议。承担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和行政立法后评估工作。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  

4)合法性审查科。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园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市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5)社区矫正管理科(戒毒工作指导科)。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指导、支持和协助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6)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监督协调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承办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案件并出庭应诉。办理省政府裁决案件和市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案件。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向市司法局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市司法局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外来企业投诉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指导监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外来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8)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10)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编制遂宁市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承办特许执业律师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办理市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承担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报批、发证、档案建立使用、违纪违规处理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市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指导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拟订本系统电子政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并协调落实。负责本部门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  

12)政治部(警务部)。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民警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13)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联系指导大英监狱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照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14)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和党政法律顾问团工作。  

15)河东新区司法分局、高新区司法分局、经开区司法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推进园区全面依法治理,加强园区法治建设。负责园区全面依法治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园区全面依法治理的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配合做好涉及园区的相关地方立法工作。负责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负责统筹推进园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负责园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和教育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负责拟订园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园区各单位和各基层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负责构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协助做好外来企业投诉工作,服务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承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行政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行政立法规划和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行政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立法协调。  

4)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行政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5)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市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涉及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处理。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市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5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政治部(警务部)主任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派驻纪检组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科员14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人员6名,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2名,工勤人员2名。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人员8名,工勤人员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市司法局(含仲裁办)2020年度收入合计260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3.61万元,占100%。

        (二)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市司法局(含仲裁办)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6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52元,占58.97%;项目支出1094.54万元,占41.03%。

        基本支出明细分类:行政运行(2010301)120.43万元,行政运行1106.17万元,事业运行18.7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7.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63万元,死亡抚恤20.8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4.2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8万元,住房公积金109.47万元。


   项目支出明细分类: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决算数为243.88万元,其中:依法治市工作经费10万元,涉法涉诉工作经费15.42万元,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71.99万元,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6.47万元

      2基层司法业务2020年决算数为3.02万元,其中:人民调解工作劳务费1.2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工作经费1.76万元

       3普法宣传:2020年决算数为53.5万元

       4)法律援助:2020年决算数为17.68万元,其中:法律援助办案劳务费10万元,12348”服务热线项目经7.68万元。

    5)法制建设:2020年决算数为14.70万元,其中:立法工作经费9万元,建设法治政府工作5.7万元。

  (6)其他司法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9万元,其中:医患纠纷调解劳务13.5万元

     7)信息化建设:2020年决算数为70万元,其中: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服务项目70万元。  

   8)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502万元,其中:司法业务用房购置502万元。  

   9)其他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26万元,其中:司法业务用房购置126万元。  

  (10)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6万元,其中:安全考核奖励资金6万元。

  (11)仲裁:2020年决算数为43.27万元其中:仲裁案件办案经费43.2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市司法局按照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度了年度资金安排计划,绩效目标任务按质按量完成,绩效目标填报准确及时  

2、绩效目标的实现一是加强绩效计划管理。单位在制定年初预算时,科室层层分解考核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编制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申请审核表,细化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等内容,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二是每季度将绩效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排序,并在各科室公布,强化过程监控,提高绩效考核意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完成。  

3、预算编制质量。市司法局预算严格按照单位职责职能范围和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结合近年来单位的实际支出情况及当年的工作需要,编制并按时报送了本部门2020年的财政预算。全年财政预算资金进行了精准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做到项目资金安排及时到位,未出现年末预算资金不足的情况。  

4、支出控制是在不降低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的情况下,通过费用支出的审批制度、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将支出控制在最低的水平,以实现绩效目标最大化。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控制支出费用,我单位在处理费用支出的情况如下: 一、在预算的范围内给予报销,配合控制超出预算;二、由于在处理凭证时,我们是以申请的费用报销单作为依据,审核申请人在申请报销时所发生的票据是否相符,有否加具审核部门的意见和分管领导的意见,然后根据规定给予报销。  

 5、预算动态调整。一是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统筹本单位各类已支、拟支出事项,结合年初预算批复资金,保重点、保发展。二是细化各类支出内容和支出测算依据,强化成本管理,厉行节约。三是零增长原则除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的新增事项外,调整后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额度原则上不允许超出去年预算批复额度。  

6、预算经费执行进度。市司法局(含仲裁办)2020收入预算执行数2603.61万元,支出预算执行数2667.46万元,预算经费年底执行率为100%。  

7、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资金下拨及时到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时下拨到各区县,各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按照工作实际需要分项目编制。  

8、单位内控制度。我局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行了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对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相关岗位,实行了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适用于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通过内部控制建设,重新审视和梳理了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创新了管理机制,强化、优化管理措施,提高了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风险的能力,破解存在的内部监管薄弱问题,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二)结果应用情况。  

市司法局每年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收支情况均在市政务公开网站和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使财政经费预算使用更加切合实际;我局制定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内控制度等一系列财经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资金监督考核严格,财务绩效管理效果明显,切实保障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使财政资金充分其在司法工作保障中的积极作用。绩效监控的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突出重点工作内容  

(二)存在问题。  

缺少预算绩效管理专业人才单位绩效管理人员一人多职兼任预算绩效管理,由于单位没有设立单独的绩效管理岗位,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产生极大影响。  

(三)改进建议。  

单位要对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保证绩效管理人员岗位匹配,有利于提高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成效。  

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体系进行完善单位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机制进行调整,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经费使用科室之间的沟通交流,将绩效评价结果切实有效地应用到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工作中,以提高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附件2  

  

12348”法律服务热线项目  

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司法局根据律师值班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支付劳务费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启用法律援助业务系统的通知》要求,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同时负责“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签订劳务合同,选派业务能力强的社会律师7*24小时全天候轮流值班接听热线律师工作日值班每天200元,非工作日值班电话接听每天100元。  

4.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每个律师的值班天数分配劳务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协调法律服务机构,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2020年,“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听、解答各类来电咨询5200余件次、来访咨询800余人次;引导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网、“法治遂宁”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方位、全天候、多渠道响应群众法律需求,切实为群众提供足不出户就能免费享受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等优质法律服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评价组织情况: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开展自评查找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  

评价指标体系:本次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主要分为6个一级指标,分别为:项目决策10分,项目实施20分,完成结果20分,项目效果20分,完成质量20分,社会效益10分。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及其分值,共计100分。  

评价方法:采取书面评价与实地查阅台账相结合的方式。书面评价主要依据2020年度财务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实地查阅台账,按评价程序出具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财政预算时申请资金,经财政批复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预算7.68元。  

2.资金到位。资金及时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金根据律师工作情况评价后支付到律师账上,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从综合评价来看,“12348”法律服务热线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0年度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和跟踪管理,已向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备案。  

)项目监管情况。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律师劳务费根据律师工作情况评价后支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听、解答各类来电咨询5200余件次、来访咨询800余人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持续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综合评价来看,“12348”法律服务热线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在完成项目工作任务时,经费预算和使用的合理性有进一步提升  

(三)相关建议。  

一方面严谨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优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另一方面加强项目经费执行力度,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使用,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对事前、事中进行控制,对支出进行合理把控,避免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的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年度中期评估,对年度资金做好计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项目  

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市司法局负责申请资金,根据项目运行情况支付费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照《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向律师发放办案补贴指派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川司法发〔2019〕35号)、《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遂宁市公安局 遂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刑拘直诉轻微刑事案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遂检会〔2018〕4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增加。全年法律援助案件较之去年,同比增加110%。  

3.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在预算申请时报市财政审批,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给律师办理,律师办理案件后通过办案系统上传资料,并提交纸质文档,援助中心进行归档审查合格后按照标准发放办案补贴。  

4.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法律援助是一项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纳入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项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遂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惠民原则,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和效果,致力为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保人群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全市共受理农民工讨薪、工伤等维权案件130。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事项,以及侵害妇女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保障等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服务”和“点援制”。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评价组织情况: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开展自评查找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  

评价指标体系:本次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主要分为6个一级指标,分别为:项目决策10分,项目实施20分,完成结果20分,项目效果20分,完成质量20分,社会效益10分。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及其分值,共计100分。  

评价方法:采取书面评价与实地查阅台账相结合的方式。书面评价主要依据2020年度财务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实地查阅台账,按评价程序出具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财政预算时申请资金,经财政批复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预算10元。  

2.资金到位。资金及时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金根据律师工作情况评价后支付到律师账上,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法律援助经费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0年度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和跟踪管理,已向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备案。  

)项目监管情况。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律师劳务费根据律师工作情况评价后支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维权行动,做好农民工讨薪维权服务。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设“农民工维权窗口”,对请求给付劳务报酬或者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一律免于经济审查,全部给予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农民工讨薪、工伤等维权案件130。二是畅通援助渠道,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事项,以及侵害妇女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保障等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服务”和“点援制”。优先指派业务精湛、亲和力强的律师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以满足其维权的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对属于婚姻家庭内部矛盾致使侵害妇女权益及侵害未成年人抚养、教育权益的,从维护亲情出发,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积极运用庭外和解、调解等工作手段,化解纠纷,及时息诉。三是创新工作方式,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贫困老年人化解赡养纠纷,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预防和杜绝子女推卸责任、把老人推向政府养老的非正常现象,营造尊老、敬老、养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原则,尽量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为残疾人减少诉累,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简化申请受理程序,为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开辟“无障碍”通道,最大限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四是主动对接协调,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  

(二)项目效益情况。  

持续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和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免费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综合评价来看,法律援助经费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在完成项目工作任务时,经费预算和使用的合理性有进一步提升  

(三)相关建议。  

一方面严谨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优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另一方面加强项目经费执行力度,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使用,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对事前、事中进行控制,对支出进行合理把控,避免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的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年度中期评估,对年度资金做好计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以案说法”运行委托业务费项目  

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市司法局负责申请资金,根据项目运行情况支付费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遂宁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 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 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 关于印发<关于在遂宁广播电视台开设“以案说法”特别节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法建组〔2011〕8号)文件要求开办的一档电视法治栏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全年电视栏目联办费35万/年,生产播出不少于45期栏目,平均每期栏目7778元。其中:资源占用费(包括摄像设备、剪辑设备、演播室设备、播出设备等)155600元,人工费(包括编导、文稿、摄像、剪辑、编辑、主持及配音、技术等)132900元,交通及杂支26500元,税费35000元。全部费用为市级财政拨款。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0年《以案说法》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答群众疑惑,解群众诉求。以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典型案件以及一些在法理上有争议的事件、现象入手,主持人描述加上镜头语言用讲故事的方法,运用新闻调查的形态,加上法学人士或者社会学者的讲解和点评,让老百姓对法律、法理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2020年1-12月共在遂宁电视台新闻、公共频道、“全景遂宁”APP共策划、摄制、播出51期,每期栏目时长为15分钟。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评价组织情况: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开展自评查找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  

评价指标体系:本次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主要分为6个一级指标,分别为:项目决策10分,项目实施15分,完成结果15分,项目效果30分,基础管理15分,社会效益15分。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及其分值,共计100分。具体详见附件《以案说法电视栏目项目支出绩效评估表》。  

评价方法:采取书面评价与网上查阅相结合的方式。书面评价主要依据电视台提供的统计表以及节目截图。网上查阅主要在网络平台抽取节目链接,查看节目质量及播出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财政预算时申请资金,经财政批复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预算35元。  

2.资金到位。资金及时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金根据节目播出情况后支付到律师账上,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二)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以案说法”委托运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0年度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和跟踪管理,已向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备案。  

)项目监管情况。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委托运行费根据节目播出情况评价后支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共支出资金34.5万元。全年播出节目51期,每期时长15分钟。特别策划了民法典访谈专题节目8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以案说法》栏目以培育法治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以繁荣法治文化为着力点,以真实典型的案例分析,生动鲜活的表现形式,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喜爱,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遂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做出了贡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综合评价来看,法律援助经费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在完成项目工作任务时,经费预算和使用的合理性有进一步提升  

(三)相关建议。  

一方面严谨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优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另一方面加强项目经费执行力度,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使用,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对事前、事中进行控制,对支出进行合理把控,避免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的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年度中期评估,对年度资金做好计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网两微”运行委托业务费项目  

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市司法局负责申请资金,根据项目运行情况支付费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遂委发[2017]6号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法治遂宁网站、微信、微博年度运行费用合计19万元(其中网站技术维护费1万元/每年,网站采编管理费7万元/每年,微信采编管理费7万元/每年,微博采编托管费4万元/每年);全部资金有市级财政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市司法局与四川上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中国网遂宁编辑部对“法治遂宁网”“法治遂宁微信”“法治遂宁微博”进行运维。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法治遂宁官方网站  

主要运维栏目为:工作动态、基层动态、依法治市、公示公告四个栏目。网站每周更新3-4次,每次更新2-3篇。  

2)法治遂宁微信公众号  

“法治遂宁”微信公众号每个工作日更新,平均每天推出6-7篇稿件(2篇为原创编辑排版,其他为上级要求转载或者与法治相关的官方文章)。  

3)法治遂宁微博  

微博平均每天发布信息2篇左右。  

手机报  

将每周的重点宣传形成汇编,每周一以彩信形式推送,对象主要为县处级以上干部及政法部门干部。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财政预算时申请资金,经财政批复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预算19元。  

2.资金到位。资金及时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金根据网站、微信公众号的运行情况评价后支付到四川上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上,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二)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通过询价比选,确定了四川上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博宇传媒两家公司进行试运维,时间一周。试用结束后,结合文章阅读量、版面设计等确定四川上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拟合作对象,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0年度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和跟踪管理,已向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备案。  

)项目监管情况。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律师劳务费根据律师工作情况评价后支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微信更新1410篇;微博更新699篇;网站更新685条;手机报推送52期。全年共制作新媒体产品11个。其中,短视频4个、微动漫视频1个、网络有奖答题1次、网络问卷调查3次、一图看懂2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普法宣传,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服务发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有效提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得到显著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综合评价来看,“一网两微”运行委托业务费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在完成项目工作任务时,经费预算和使用的合理性有进一步提升  

(三)相关建议。  

一方面严谨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优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另一方面加强项目经费执行力度,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使用,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对事前、事中进行控制,对支出进行合理把控,避免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的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年度中期评估,对年度资金做好计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服务项目  

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市司法局负责申请资金,根据项目运行情况支付费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指南》的通知(川司法发【196】号)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共支出资金70万元,均为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服务购买费用;全部资金有市级财政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旨在建立统一指挥、 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联动平台。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扁平化指挥调度各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室具备应急指挥功能,确保监控、语音、视频和各业务数据的稳定可靠,在突发应急情况时能够调良习视见频、查看监控、语音指挥提供必要业务数据视频执法巡查各级指挥中心应监控下属指挥中心(室)、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服务大厅、司法所涵盖调解室、社区矫正室等场所。远程在线对执法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并可对重要时段、重要点位、重要场景录像进行回放查看,做到执法公开透明,体现出执法的公正严肃性执勤值守指挥中心需实现集中执勤管理功能,使执法管理向集中化管理转变,节约人力的同时提升管控能力和水平。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评价组织情况: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检查了指挥中心日常视频会议等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  

评价指标体系:本次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主要分为6个一级指标,分别为:项目决策10分,项目实施20分,完成结果20分,项目效果20分,完成质量20分,社会效益10分。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及其分值,共计100分。  

评价方法:采取到区县各单位实地查看指挥中心项目是否达到建设标准的方式。评价主要依据2020年度指挥中心使用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区县单位进行评价,按评价程序出具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财政预算时申请资金,经财政批复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预算70元。  

2.资金到位。资金及时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金根据节目播出情况后支付到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账上,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三)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服务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0年度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和跟踪管理,已向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备案。  

)项目监管情况。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委托运行费根据节目播出情况评价后支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根据《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技术规范》(SF/T 0009-2017)《全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SFT 0015-2017)《全国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规范》(SFAT 0016-2017)《会议系统电及音频的性能要求》(GB/T 15381)标准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司法指挥中心项目建成后,将为遂宁法局应对突发事件、提升管理能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手段,与四川省司法厅要求相适应,服务于日常工作管理的实施过程,有助于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处突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好的安全环境。项目建设内容紧紧围绕总体目标,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项目估算科学可靠,具备实施基础条件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综合评价来看,法律援助经费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在完成项目工作任务时,经费预算和使用的合理性有进一步提升  

(三)相关建议。  

一方面严谨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优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另一方面加强项目经费执行力度,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使用,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对事前、事中进行控制,对支出进行合理把控,避免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的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年度中期评估,对年度资金做好计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分 附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