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9月9日至10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链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责任体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清单,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责任一贯到底,对集中整改工作定期研判,以严密的组织体系和责任闭环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从严推动整改落地见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深挖问题症结根源,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过程中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确保整改任务扎实、高效推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整改过程公开透明、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注重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做到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党的建设、业务发展、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改进,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关于服务中心大局主动作为不够,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1.提升法治服务经济发展动能方面:一是常态化开展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提升律师执业能力水平;拟出台《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遂宁律师高质量发展,大力招引、培育和向上推荐高端法律服务人才。二是强化涉企新媒体普法宣传。利用短视频、图文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加强涉企法律法规系列宣传力度,持续更新《企业合规100问》,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试点等专题宣传。三是联合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共建遂宁旅游纠纷仲裁中心,并设立遂宁市旅游纠纷仲裁服务工作联系点,强化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举办“仲在身边·裁护公正”——仲裁服务进旅游行业宣传活动,加大仲裁业务宣传力度。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涉企案卷评查比例。计划于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案卷评查。二是严格按照2026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新要求执行,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三是实行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已发布典型案例1例。四是严格落实与市纪委机关联合发布的《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畅通线索移送渠道。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线上全面监督。参加省司法厅“天府入企码”优化升级试点工作,规范执法部门行政检查必须在线上申请、线下检查,实现行政检查的线上全面留痕监督。六是常态化开展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印发《遂宁市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对外发布征集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公告、征集行政执法标准不一致线索公告;邀请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参加行政执法专项行动2人次。
3.提升合法性审查监督质效方面: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合法性审查联席会议制度。集中整改期间,提前介入参与相关决策研究30次,审查项目建设等各类决策事项39件次,出具书面审查意见31份,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保障项目建设等各类决策事项依法推进。二是印发《遂宁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做到“应备尽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提升备案审查效能。
(二)反馈问题:落实效率革命行动要求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够严实
4.牵头整改执法问题方面:一是精准管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已全面梳理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梳理县级和乡级行政执法主体,统一了市县两级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编制了乡镇(街道)检查事项。市、县、乡三级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事项,均在遂宁市涉企行政公示网站进行了集中公示,并组织市级各执法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示。二是统一了市县两级相同检查事项的检查要点及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相同检查事项的检查要点;按照“效率革命”专班工作要求,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标准规范全面梳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三是规范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市本级涉企行政检查的27个行政执法部门均按时报备,并已公布实施。
5.提升服务群众质效方面:一是已对“红旗遂证宝”小程序功能进行完善,开通了“涉外公证”板块,并根据群众需求持续优化,目前四个功能板块均已实现当事人线上申请。二是严格落实《“法律之家”试点示范建设方案》,建成南师路社区、金帝花园小区等10个法律之家,常态化开展“坐诊”服务;依托“遂宁通”APP,创新打造“云上法律服务平台”,现已正式上线运行,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云上法律服务。三是出台《遂宁市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刑事法律援助办案指引》《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办案指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草拟并面向社会征求《遂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意见,健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交叉检查。
(三)反馈问题:攻坚破难劲头不足,解决司法行政系统难点堵点问题效果不好
6.解决依法行政难点方面:一是构建“一体化”监督体系。起草了《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作衔接工作规定(试行)》,与相关部门组织讨论,正在逐步推进。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已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专题集中培训班,将适时开展培训。三是专场组织了市直园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33名人员进行了执法资格网上培训及资格考试,下一轮集中线上培训和办证将在6月份启动。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7.统筹规划立法工作方面:一是组织召开座谈会,积极规划相关条例的起草。目前,市住建局、市邮政局已分别完成《遂宁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遂宁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遂宁市城市更新条例》和《遂宁市快递管理条例》等4个项目的立法建议申报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地方性法规知晓率,将地方性法规纳入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题库;依托“法治遂宁”公众号广泛宣传地方性法规,已更新发布2个相关宣传视频。三是按照市人大立法计划,配合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后评估。四是已收集整理全市地方性法规配套政策制定情况。前期提请市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征集2026年立法项目暨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建设座谈会,对配套制度建设作了安排部署,同时督促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个别失效的配套文件进行清理或修订。
8.提升普法服务前端治理成效方面:一是创新“法治遂宁”新媒体宣传内容和方式,用AI漫画、短视频、一图看懂等创新方式呈现内容,点击率上升70%。集中整改期间,联合律所拍摄短视频5个,发布短视频3个;改版企业合规100问专栏,更新相关漫画4期;新增条例解读专栏,发布漫画3期,制作一图看懂2期。二是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信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社会治理难点领域纳入2026年度《遂宁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计划。加强对重点人群、少数人群的普法监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普法责任,草拟《遂宁市第十五中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2026年遂宁市第十五中学法治宣传教育安排计划表的通知》,并以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名义出文,强化对重点人群、少数人群的普法监督。
(四)反馈问题:抓改革促发展锐气不够,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后劲不足
9.补齐社区矫正工作短板方面:一是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司法局强力推进“三专”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大英县、蓬溪县、射洪市已完成“三专”队伍建设任务,全市“三专”队伍建设比例已达40%,完成了既定阶段性目标。二是全面推进“智慧矫正”应用深化工作。一体化平台已实现全域覆盖,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全面严格落实平台应用要求,数据录入率、业务协同率均达100%。“双验证”报告制度已全面推行,通过人脸识别、定位核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验证率保持在98%以上。对严管类、重点类矫正对象全部落实电子手环或定位终端监管,实现动态精准管控。三是印发《2026年度社区矫正“三新”教育活动计划》,强化精准管控与教育帮扶,注重心理疏导与价值观引导,提升教育矫正针对性。
10.提升担当作为劲头方面:一是经市委编办批准我局对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扩充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室数量,细化科室分工,同步增配科室人员数量,有效缓解了人少事多的矛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实效。二是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相关政策文件,并听取了2025年度年轻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强化了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收集意见建议,全面摸排干部专业特长、性格特质与岗位匹配度。集中整改期间,有计划地调整了5名干部内部轮岗交流,开展3名干部晋升晋级工作。
11.解决公证改革“后遗症”方面:一是督促红旗公证处健全相关制度体系,起草《红旗公证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草案)》《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草案)》等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规范运行。二是加强对红旗公证处的监管检查,已委托市公证协会完成2026年第一季度公证案件质量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鼓励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业务水平。已新任命1名公证员,现红旗公证处执业公证员达到4名;另有1名职工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年内可以取得公证员资格。
(五)反馈问题:风险防控不够精准,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弱项
12.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方面:一是印发《遂宁市人民调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纳入考核,强化督导检查。二是强化仲裁推动诉前调解。与船山区人民法院对接,进一步明确诉前调解推送条件;制定《遂宁仲裁委员会驻人民法院仲裁调解室工作规定》,组织调解室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培训2次,着力提升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与调解效能。
13.提高行业风险监控力度方面:一是强化律师行业价值引导及执业监管。将执业纪律培训纳入全市律师年度培训计划,拟邀请四川省律师行业专家授课;进一步优化律师投诉渠道,由律协秘书处接待针对律师的投诉,转交惩戒委进行分析。二是协助省司法厅对中益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处理,督促、指导中益司法鉴定中心做好机构注销及相关后续处置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向该中心发出《提示函》,要求该中心有序做好注销各项工作,并督促相关责任方制定清算注销工作方案;同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该中心注销工作进展,并提出要求加快注销进程。
1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方面: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6年度工作要点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第一季度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对2025年度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实现了总结意识形态工作全覆盖。二是常态化开展律师行业政治学习,坚持会前学习中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坚持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党委双指导。三是印发《遂宁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律师行业网络舆情监测与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快速处置、正面引导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加强对律师网络意识形态的引导,组织各律所落实主体责任,人人签订《律师网络行为承诺书》。
(六)反馈问题: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严的基调一贯到底存在落差
15.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每个支部均有1名以上领导干部参与支部活动。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在党组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三是聚焦风险防控,全覆盖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并建立个人廉政承诺制度。
16.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印发《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强化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全面梳理了2022年以来入党党员档案,对3名党员档案缺失材料逐一补全,规范入党手续,明确专人管护,确保档案完整合规、手续规范。三是对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自我剖析深刻,见人见事见思想。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开展第一季度学习督查通报。四是通过专题会议、案例剖析等形式,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2次,筑牢思想防线。五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针对办公用房是否超标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对发现的作风建设常态化提醒不够细致、公车及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执行细节不够严谨、部分台账资料整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完善。
(七)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压得不紧,监督检查成果转化不充分
17.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本轮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清单,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已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2026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要持续推进整改进度,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组织专班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制定详细规划,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整改成效得到巩固和拓展。
18.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方面:一是修订《中共遂宁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下属单位“三重一大”等事项纳入党组议事决策范围。集中整改期间,研究了仲裁办发展等重要事项1次,研究仲裁办、法律援助中心重要人事变动3次;加强对下属单位管理,每月在局工作例会上听取3个下属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明确大额资金范围,加强财务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提前提醒各业务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前需按资金支付要求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确保资金使用有据可依。集中整改期间,市司法局党组研究使用各类资金费用8次,研究2026年度预算工作1次。三是面向全体干部职工,持续开展廉洁警示谈话和日常交心交流,帮助干部职工及早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引导干部增进对纪律规矩的敬畏。四是根据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上轮巡察整改完成情况专项检查反馈,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相关科室完成整改并提供佐证资料,逐一销号。
19.落实审计整改问题方面:一是指导红旗公证处完成新一届理事会改选,并召开了第一次理事会。二是要求红旗公证处每月定期参加全局工作例会,向局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加强对红旗公证处的监督检查,已委托市公证协会完成第一季度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四是已督促红旗公证处制定《红旗公证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草案)》《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草案)》《财务收支管理规定(草案)》《红旗公证处重大事项报告清单(审议稿)》,待理事会讨论后报局党组审议后印发实施。五是建立派驻联络监督机制。印发《遂宁市司法局关于指派四川省遂宁市红旗公证处联络监督员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管,规范公证执业行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交卷”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定期组织再学习、再检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推进整改。
(二)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时间节点,实行台账管理,动态监控,确保按期销号清零;对需要长期坚持事项,明确年度目标和责任分工,坚持久久为功、一抓到底。
(三)深化成果运用促进发展。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制度建设深度融合,针对易发、多发问题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做到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以高质量整改成效保障司法行政事业行稳致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5-2220786。
中共遂宁市司法局党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