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含下属预算单位)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工作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主要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机构人员情况。根据遂编发(2018)28号文件,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参公)编制人员9名,现在编人员9名。
(二)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仲裁委要继续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仲裁公信力,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发展优先,持续推进仲裁服务进基层,充分发挥各分会及各联系站或联系点的堡垒作用,扩大普通民众对仲裁的了解;通过主动走访企业,紧密联系商会、行业协会等并结合门户网站、机构自媒体等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扩大宣传;通过与金融、物业、建设等各行业领域建立联动机制,增加各行业与仲裁合作的积极性,提高仲裁与各个经济实体的融入度。
二是提升驻法院调解室的工作质量。驻船山法院调解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预期目标尚有距离,推送案件调解及转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就已开展工作进行充分总结分析,提炼出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提升驻法院调解室的办案质效,并进一步在其他基层法院推广,加大诉源治理力度。
三是纵深推动金融仲裁案件的拓展工作。充分总结金融仲裁院在遂宁农商行的成功经验,利用人民法院、仲裁及金融机构的“银行+诉讼+仲裁”三方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在遂宁市邮储银行实现新的突破,构建遂宁市金融领域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综合格局。
四是在潼南设置仲裁工作调解站,推动仲裁服务遂潼一体化建设。潼南没有仲裁委,在地理位置上距重庆远而离遂宁近,且仲裁没有地域和级别管辖的限制,遂宁仲裁委在潼南设置仲裁工作调解站,能够有效发挥仲裁高效、快捷化解纠纷的优势,为潼南经济发展贡献仲裁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为二级预算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设置分别为办公室仲裁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3年收支总预算267.2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3年收入预26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3年支出预算26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6万元,占67%;项目支出85.69万元,占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3年收支总预算267.25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1.4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和养老保险金单位缴纳额度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7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3.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3年收支总预算267.25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1.4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和养老保险金单位缴纳额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74万元,占36%;公共安全支出133.89万元,占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6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7.26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14.1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人员(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58.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特定目标(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仲裁案件办理业务支出、仲裁员报酬、办案人员出差补助、住宿、案件补贴、装备的采购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开支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等。2
3.运转(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下降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不变。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7万元,其中: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07万元,差旅费1万元。
(一)会议费较上年预算下降77%。主要原因是会议召开使用本单位场地。
(二)培训费较上年预算下降7%。主要原因是今年按照培训计划精简培训预算。
(三)差旅费较上年预算下降68%。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规定,精简出差次数。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本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