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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4-1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司法函〔2018〕29号遂宁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市委农办:4月9日,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三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认真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4月10日,我局在局八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局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市委书记赵世勇在市委农村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会议精神和司法行政实际,对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和强调,统一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坚定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充分发挥司法性行政职能,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大力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帮助乡村完善“村规民约”,为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宣传,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重点普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企业主与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防控风险隐患、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广大农村群众。三、精准发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积极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到蓬溪县宝梵村、鹤鸣村两个帮扶村,进村入户,逐户走访,座谈了解,摸清帮扶村种养殖业结构、经济状态等基本情况,做到“家底清”。积极开展法治扶贫,切实当好扶贫政策宣讲员、维权帮困服务员、涉贫纠纷调解员;积极开展产业扶贫,注重发展村产业项目,将扶贫模式由“输血”变成“造血”,有效解决贫困村生产生活难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农村工作、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遂宁市司法局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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