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效,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稿)》。为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力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提出建议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24时止。
二、提出意见方式: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遂宁市司法局212室。
(联系电话:0825-2290362,电子邮箱:1940755259@qq.com,邮寄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香林北路270号。)
附件:《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稿)》
遂宁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