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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司法局关于2016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9-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6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按照省、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要求,倾力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积极为建设“四个遂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上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我局把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都是在职在任的局一级领导和科级干部,由局长李拥军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秦丹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局党组重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依法行政专职工作人员,有具体工作人员2名。

  二、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我局根据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部署,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以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便民为民为目标,不断完善业务工作规范、部门岗位职责规范、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机制规范,并将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告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单位有安排、有记录、个人学法笔记不少于5000字。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其他与司法行政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上半年,市局选派了10余名同志参加上级机关和大专院校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积极完成社区矫正执法证办理的收集整理工作,全市120余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人员获得由省厅颁发的《社区矫正执法证》,通过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有力促进了单位各项职能依法开展。

  三、认真梳理执法依据,不断推进执法权限公开透明

为了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保证执法行为、日常司法行政有法可依,同时也是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内容,我们按照省、市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认真参考省厅的执法依据,对执法依据进行了再一次地排查和梳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市局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再完善,并且根据权力清单,对我局的行权责任清单进行了再完善,做到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同成为依法履职的准绳。同时坚持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为宗旨,简化办事流程和相关手续,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对全系统行政执法的权限内容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积极做好了网上“两个平台”建设(即:全市行政权力平台和全省两法衔接平台),及时准确对外公开我局行权信息。认真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文件主要内容与上位法律规定相抵触或者被新的上位法代替的,应当决定废止”、“文件调整对象已经失效或者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应当宣布失效”等清理标准,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

  四、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落实行政审批“三项制度”,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初审职责。将行政许可(初审)的流程、所需材料、表格式样、办理时限等进行梳理、下发和网上公示,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将法律规定的20天初审期限缩短到两周,形成了依法、高效、便民的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接收、转送有关的申请材料。2016年上半年,我局办理的有关业务没有出现错漏情况,也没有受到过投诉。

  五、抓好检查整顿,提高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我们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先后开展了律师执业执纪集中教育整顿、公证质量检查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等活动。律师的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通过听、查、访、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使律师的行风有了好转;公证质量检查,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先后两次对全市公证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所检查的案件中,没有发现错案错证;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从执业资格、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根据省厅的安排认真开展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着重从检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看执业过程中是否文明执业、热忱服务。通过学习、自检自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培训。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法律服务效果;深入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的制度,使社会矫正工作稳步推进。

  六、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2016年上半年,两次对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案件进行了评查。经评查,大部分案件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应用合法,案卷装订法律文书齐全,案卷归档时间及时,所有承办的案件都能按照案卷归档时间要求,在30天内都能按时由承办人将案卷装订完整集中归档,社会效果明显。所承办的案件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论是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还是律师、公证处、司法所承办案件,都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案件保持零投诉,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部分案件存在法律用语表述不准确,个别案卷记录潦草、办案小结总结不详细,谈话针对性不够强;个别案卷文书材料制作不规范;案卷内容填写不齐全;极少数案件材料指派通知只填写了内容而忽略了加盖公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

  七、严格依法行政,没有出现违法行政情况

  我局没有做出过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工作人员没有因违法执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情况;2016年上半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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