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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总结和2020年创建工作安排的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12-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遂宁市2019年“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遂放心舒心创建办〔2019〕8号)和《遂宁市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总结和2020年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19年“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总结和2020年创建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精心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动创建工作,机构改革完成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成立了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制定《遂宁市司法局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工作制度》,将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工作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做到人员、经费保障到位,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任务,强化举措

      根据《遂宁市2019年“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分工,我局的工作任务有:一是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解决争议。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呈现的亮点如下:

      (一)加强法律援助,助力消费维权。一是开辟绿色维权通道。及时接待解答消费者的维权请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立即受理,对涉及消费者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二是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安排专业律师轮流值班接听热线,并现场解答消费类问题,并引导其通过12315投诉热线或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共解答涉及房产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消费纠纷100余人次。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对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或申请援助的群众进行现场法律宣传,向群众普及消费类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引导他们遇到消费纠纷时通过正确渠道维权。

      (二)加强人民调解,疏导消费纠纷。一是完善纠纷调解组织。目前全市共建立消费纠纷调委会4个、调解室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共39名,积极开展消费纠纷调处工作。二是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在发生消费矛盾纠纷时,积极引导群众按照法律规定途径解决,将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全市各级调委会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整合资源,今年共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22件,调解成功率100%。三是加强联动协调合作。协助市场监管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深入商场、快递运输点等重点领域,了解掌握消费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矛头隐患。

      三、2020年创建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律援助力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特别是因产品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害请求赔偿的,因使用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造成算还请求赔偿的消费维权案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二)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力度。充分整合资源,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的沟通联系,有效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同时,积极发挥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利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优势,提升化解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评价、考核体系,拓宽创建领域,力争将该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我市“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遂宁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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