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遂宁市司法局《关于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的通知》(遂司法函〔2025〕6号)文件精神,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启动了我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认定工作。
“白名单”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近一年内未因违法行为被任何行政执法单位施以行政强制或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二是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等无重大失信记录,无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记录。三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四是按时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五是坚持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原则,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存在向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券)、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六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前期部门推荐、信用审查、会商认定等程序,初步确定我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105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反馈:公示期间,如对拟入选的“白名单”企业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遂宁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名并说明理由,以便核查)。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复核,最终确定“白名单”企业名单并另行公布。
监督电话:0825-2222876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香林北路270号
邮编:629000
邮箱:sfjjdk2025@163.com
附件:遂宁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拟纳入企业公示名单
遂宁市司法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