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遂宁市司法局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遂宁市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为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
遂宁市司法局内设17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督察调研科、行政立法科、合法性审查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戒毒工作指导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外来企业投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政治部(警务部)、机关党委、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河东新区司法分局、高新区司法分局、经开区司法分局。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行政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行政立法规划和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行政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4.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市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7.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涉及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处理。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遂宁市司法局核定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51名,参公事业编制6名,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2名。2022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62名,其中:行政52名,参公人员6名,事业2人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
遂宁市仲裁委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参公)编制人员9名,现在编人员9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遂宁市司法局年初预算1264.85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1264.8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中期调整664.3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总额为1929.2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2-1:
表2-1 年度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度总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264.85 | 664.36 | 1929.21 |
二、其他收入 | |||
年初结转结余 | |||
总计 | 1264.85 | 664.36 | 1929.21 |
2022年度,遂宁市司法局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85万元,中期调整为664.36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1928.38万元,结余0.84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1928.38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99.9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568.84万元,基本支出执行总额为1568.84万元,基本支出总体执行进度100%;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360.37万元,项目支出执行总额为359.54万元,项目支出总体执行进度99.77%。具体情况详见表2-2。
表2-2 年度预算执行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度总预算 | 预算执行 | 执行率(%) |
一、基本支出 | 1078.85 | 489.99 | 1568.84 | 1568.84 | 100% |
人员经费 | 849.52 | 466.02 | 1315.54 | 1315.54 | 100% |
公用经费 | 229.33 | 23.97 | 253.3 | 253.3 | 100% |
二、项目支出 | 186 | 174.37 | 360.37 | 359.54 | 99.97% |
总计 | 1264.85 | 664.36 | 1929.21 | 1928.38 | 99.96% |
年末结转结余 | 0.84 |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
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及2022年遂宁市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遂宁市司法局计划实施的14个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指标,绩效指标结构完整,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但所有项目均存在数量指标不完整、与项目实施内容不匹配、与预算不匹配的情况;同时诸多社会效益指标不可衡量、与项目实施内容关联性弱。
(2)目标完成
目标完成较好。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为14个,实际完成13个。“国家统一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项目因2022年疫情影响未实施,此项考试工作于2023年3月完成。目标完成率92.86%。
部门履职及社会效益方面实现较好,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38件;为困难群众等代理法律文书14件;通过12345等渠道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483人次;办结仲裁案件160件,办结率达到96.3%;送达仲裁文书97件;法制节目微信公众号法制栏目点击量21.3万次;法制节目电视播放160次;律师顾问团成员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70余件次,为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处理提供法律意见100余件次。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
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8个科目年初预算数149.98万元,决算数119.99万元,预算偏差程度24.99%,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有效性不足,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部分工作未开展。具体情况见下表: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偏差程度 | 偏差原因 |
办公费 | 64.37 | 62.6 | 2.83% | 疫情原因部分工作未开展 |
印刷费 | 24 | 24 | 0.00% | |
水费 | 1 | 0.68 | 47.06% | 12月财政提前关闭支付平台 |
电费 | 7 | 2.1 | 233.33% | 12月财政提前关闭支付平台 |
物业管理费 | 22.5 | 22.5 | 0.00% | |
维修(护)费 | 7.87 | 3.38 | 132.84% | 疫情原因部分工作未开展 |
会议费 | 12.51 | 1.04 | 1102.88% | 疫情原因会议未开展 |
培训费 | 10.73 | 3.69 | 190.79% | 疫情原因培训未开展 |
合计 | 149.98 | 119.99 | 24.99% | 疫情原因部分工作未开 |
(2)及时处置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预算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按照预算追加流程要求,遂宁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零。
(3)执行进度
2022年6月、,9月、11月预算执行进度分别为40%、67.5%、82.5%,预算执行进度较好。具体见下表3-2:
表3-2:部门年度6、9、11月预算执行进度表
时间 | 进度标准 |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率 |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金额 |
6月30日 | 40% | 39.47% | 761.55 |
9月30日 | 67.5% | 76.12% | 1468.52 |
11月30日 | 82.5% | 90.58% | 1747.57 |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情况
2022年遂宁市司法局调整预算数为1929.21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为1928.38万元,结余0.84万元。12月实际预算执行率为99.96%;
(2)资金结余率
2022年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共有14个预算项目,其中: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11个,资金结余率大于0.1的项目3个。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资金结余率 | 是否小于0.1(10%) | 结余原因 |
国家统一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 20 | 0 | 0.00% | 100.00% | 否 | 法考时间由司法部统一确定,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因疫情延后至2023年3月实施 |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 20 | 20 | 100.00% | 0.00% | 是 | |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 15 | 15 | 100.00% | 0.00% | 是 | |
法律咨询律师值班补贴 | 13 | 9 | 69.23% | 30.77% | 否 | 因疫情律师参与值班时间下降 |
法治遂宁 | 41.5 | 41.5 | 100.00% | 0.00% | 是 | |
法治政府建设 | 16 | 15.98 | 99.88% | 0.12% | 是 | |
基层司法业务 | 8 | 8 | 100.00% | 0.00% | 是 | |
人民监督员 | 2 | 2 | 100.00% | 0.00% | 是 | |
行政立法 | 12 | 12 | 100.00% | 0.00% | 是 | |
一网两微 | 19 | 19 | 100.00% | 0.00% | 是 | |
医患纠纷调解 | 4.5 | 4.5 | 100.00% | 0.00% | 是 | |
依法治市 | 15 | 0.95 | 6.33% | 93.67% | 否 | 12.4法治宣传活动结束,财政已提前关闭大平台支付经费 |
仲裁案件办理专项经费 | 56 | 56 | 100.00% | 0.00% | 是 |
(3)违规记录
2022年遂宁市司法局接受了市纪委、市财政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通报,未发现单位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规违纪问题。
1.内部应用
将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科室绩效自评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建立了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自评公开
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按市财政局要求将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于2023年2月在遂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预算批复表以及部门整体、项目绩效目标。
3.问题整改
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部分项目执行率底、自评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相关问题已于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
4.应用反馈。
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开展了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对于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同时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反馈了结果应用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按照相关要求,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其中: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70),差(得分<70)<>)。经评价,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90分,得分83.74分,换算成100分制,得分为93.04,档次为优。其中:部门预算管理类指标权重为70分,得分为63.74分;绩效结果应用类指标权重为20分,得分为20分,得分率100%;指标得分详见附件1。
1.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
(1)绩效指标量化细化程度不够。
(2)部分项目存在实施内容、实施目标雷同。
2.部分时间节点支出进度未达标
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6月未达预算执行进度40%的要求,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导致上半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3.部分项目预算资金结余率过高
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共有14个预算项目,其中: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11个,资金结余率大于0.1的项目3个,部分项目因客观因素导致资金支付不及时。
1. 严格执行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提前开展对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发展规划的摸底调查,对已实现目标值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合理设置能够达到的目标值,充分考虑目标成本及相关影响因素,避免目标与资金预算不匹配而影响目标的实现。三是加强业务经办人员绩效基础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绩效目标编制能力,确保绩效目标设置符合细化量化的要求。四是将部门内部实施内容及实施目标雷同的项目进行整合。
2.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强化支出控制。提升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等重点支出科目的测算准确性、科学性、预见性,力争预算编制金额与实际执行金额偏差控制在10%以内。
3.提升支出执行进度水平。对项目实施实行“抓早抓好”原则,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提早谋划,提前预见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多措施确保项目支出实施早落地、实施好。
4.努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对历年结余或无法实施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清性质,按规定重新安排使用;二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探索开展项目资金内部绩效评价,明确资金使用科室的职责和权利,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强化对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在快速推进项目实施的同时严把审批关、质量关、安全关,确保项目合理、合法、有序推进。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