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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司法局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16: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遂宁市司法局2023410日至2023420组织相关人员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遂宁市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为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

遂宁市司法局内设17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督察调研科、行政立法科、合法性审查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戒毒工作指导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外来企业投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政治部(警务部)、机关党委、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河东新区司法分局、高新区司法分局、经开区司法分局。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行政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行政立法规划和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行政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4.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市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7.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涉及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处理。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遂宁市司法局核定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51名,参公事业编制6名,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2名。2022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62名,其中:行政52名,参公人员6名,事业2人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

    遂宁市仲裁委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参公)编制人员9名,现在编人员9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遂宁市司法局年初预算1264.85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1264.8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中期调整664.3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总额为1929.2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2-1

2-1 年度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

中期调整

年度总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64.85

664.36

1929.21

二、其他收入




年初结转结余




总计

1264.85

664.36

1929.2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度,遂宁市司法局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85万元,中期调整为664.36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1928.38万元,结余0.84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1928.38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99.9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568.84万元,基本支出执行总额为1568.84万元,基本支出总体执行进度100%;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360.37万元,项目支出执行总额为359.54万元,项目支出总体执行进度99.77%。具体情况详见表2-2

2-2 年度预算执行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

中期调整

总预算

预算执行

执行率(%

一、基本支出

1078.85

489.99

1568.84

1568.84

100%

    人员经费

849.52

466.02

1315.54

1315.54

100%

公用经费

229.33

23.97

253.3

253.3

100%

二、项目支出

186

174.37

360.37

359.54

99.97%

总计

1264.85

664.36

1929.21

1928.38

99.96%

年末结转结余




0.8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

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及2022年遂宁市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遂宁市司法局计划实施的14个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指标,绩效指标结构完整,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但所有项目均存在数量指标不完整、与项目实施内容不匹配、与预算不匹配的情况;同时诸多社会效益指标不可衡量、与项目实施内容关联性弱。

2)目标完成

目标完成较好。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2022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为14个,实际完成13个。“国家统一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项目因2022年疫情影响未实施,此项考试工作于20233月完成。目标完成率92.86%

部门履职及社会效益方面实现较好,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38;为困难群众等代理法律文书14件;通过12345等渠道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483人次;办结仲裁案件160件,办结率达到96.3%;送达仲裁文书97件;法制节目微信公众号法制栏目点击量21.3万次;法制节目电视播放160次;律师顾问团成员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70余件次,为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处理提供法律意见100余件次。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

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8科目年初预算数149.98万元,决算数119.99万元,预算偏差程度24.99%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有效性不足,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部分工作未开展具体情况见下表: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偏差程度

偏差原因

办公费

64.37

62.6

2.83%

疫情原因部分工作未开展

印刷费

24

24

0.00%


水费

1

0.68

47.06%

12月财政提前关闭支付平台

电费

7

2.1

233.33%

12月财政提前关闭支付平台

物业管理费

22.5

22.5

0.00%


维修(护)费

7.87

3.38

132.84%

疫情原因部分工作未开展

会议费

12.51

1.04

1102.88%

疫情原因会议未开展

培训费

10.73

3.69

190.79%

疫情原因培训未开展

合计

149.98

119.99

24.99%

疫情原因部分工作未开

2)及时处置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预算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按照预算追加流程要求,遂宁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零。

3)执行进度

20226、,9月、11预算执行进度分别为40%67.5%82.5%预算执行进度较好。具体见下3-2

3-2:部门年度6911月预算执行进度表

时间

进度标准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率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金额

630

40%

39.47%

761.55

930

67.5%

76.12%

1468.52

1130

82.5%

90.58%

1747.57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情况

2022年遂宁市司法局调整预算数为1929.21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为1928.38万元,结余0.84万元。12月实际预算执行率为99.96%

2)资金结余率

2022年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共有14个预算项目,其中: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11个,资金结余率大于0.1的项目3个。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

预算金额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资金结余率

是否小于0.110%

结余原因

国家统一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20

0

0.00%

100.00%

法考时间由司法部统一确定,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因疫情延后至2023年3月实施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20

20

100.00%

0.00%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15

15

100.00%

0.00%


法律咨询律师值班补贴

13

9

69.23%

30.77%

因疫情律师参与值班时间下降

法治遂宁

41.5

41.5

100.00%

0.00%


法治政府建设

16

15.98

99.88%

0.12%


基层司法业务

8

8

100.00%

0.00%


人民监督员

2

2

100.00%

0.00%


行政立法

12

12

100.00%

0.00%


一网两微

19

19

100.00%

0.00%


医患纠纷调解

4.5

4.5

100.00%

0.00%


依法治市

15

0.95

6.33%

93.67%

12.4法治宣传活动结束,财政已提前关闭大平台支付经费

仲裁案件办理专项经费

56

56

100.00%

0.00%


3)违规记录

2022遂宁市司法局接受市纪委、市财政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通报,未发现单位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规违纪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科室绩效自评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自评公开

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按市财政局要求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于20232月在遂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2022预算编制说明、预算批复表以及部门整体、项目绩效目标。

3.问题整改

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发现部分项目执行率底、自评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相关问题已于2022底前完成整改。

4.应用反馈。

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2022开展了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对于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同时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相关要求,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其中:(得分≥90),(90>得分≥80),(80>得分≥70),(得分<70)<>)。经评价,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90分,得83.74分,换算成100分制,得分为93.04,档次为。其中:部门预算管理类指标权重为70分,得分为63.74分;绩效结果应用类指标权重为20分,得分为20分,得分率100%;指标得分详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

1绩效指标量化细化程度不够。

2)部分项目存在实施内容、实施目标雷同。

2.部分时间节点支出进度未达标

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20226未达预算执行进度40%要求,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导致上半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3.部分项目预算资金结余率过高

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2022共有14个预算项目,其中: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11个,资金结余率大于0.1的项目3部分项目因客观因素导致资金支付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

1. 严格执行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提前开展对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发展规划的摸底调查,对已实现目标值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合理设置能够达到的目标值,充分考虑目标成本及相关影响因素避免目标与资金预算不匹配而影响目标的实现。三是加强业务经办人员绩效基础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绩效目标编制能力,确保绩效目标设置符合细化量化的要求。四是将部门内部实施内容及实施目标雷同的项目进行整合。

2.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强化支出控制。提升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等重点支出科目的测算准确性、科学性、预见性,力争预算编制金额与实际执行金额偏差控制在10%以内。

    3.提升支出执行进度水平。对项目实施实行“抓早抓好”原则,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提早谋划,提前预见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多措施确保项目支出实施早落地、实施好。

4.努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对历年结余或无法实施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清性质,按规定重新安排使用;二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探索开展项目资金内部绩效评价,明确资金使用科室的职责和权利,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强化对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三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在快速推进项目实施的同时严把审批关、质量关、安全关,确保项目合理、合法、有序推进。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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