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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行政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行政立法规划和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行政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立法协调。
(四).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行政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市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涉及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处理。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遂宁市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遂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其他事业单位1个,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只有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80.8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4.57万元,增长12.44%。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用房房顶打造了法治文化园地,承办了全国法治论坛。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8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0.02万元,占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84万元,占0.0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8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77万元,占76.42%;项目支出585.09万元,占23.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80.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0.65万元,增长15.38%。主要变动原因是承办了全国法治论坛。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0.65万元,增长15.38%。主要变动原因是承办了全国法治论坛。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0.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万元,占0.19%;公共安全支出2083.09万元,占83.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21万元,占8.44%;卫生健康支出62.57万元,占2.52%;住房保障支出120.38万元,占4.8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8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7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6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6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11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 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37.00万元,完成预算86.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性法规草案《遂宁市文物古建筑保护条例》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后建议暂不立法,该项目没有提交我局审查。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7.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42.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6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0.38万元,完成预算9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仲裁办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5.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预算63.89%,较上年度增加1.66万元,增长18.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单位食堂承办接待,仲裁办本年度未支出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9万元,占9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2万元,占4.9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9万元,完成预算60.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54万元,增长18.22%。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司法局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9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开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完成预算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12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司法局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西南政法大学立法研究院赴遂宁市进行立法调研600元、接待省厅督考2022年法考主客观题工作人员1167元、接待省厅行政复议案件评查人员606元、接待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交叉检查628元、社区矫正档案移交交叉检查900元、接待2023年省厅法考主客观题督考人员12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3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2.61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司法局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仲裁办本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遂宁市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依法治市项目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遂宁市司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依法治市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遂宁市司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已完成项目目标绩效。;依法治市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已完成项目目标绩效。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包括办案业务支出、办案人员出差补助、住宿、案件补贴、装备的采购支出等。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是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节费、安置帮教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是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宣传资料、法制作品等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包括法律援助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法律案件补贴、法律人员出差补助、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指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对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给予其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遂宁市司法局(含下属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1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医患纠纷调解劳务费)
附件2-2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政府法律顾问劳务费)
附件2-3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依法治市)
附件2-4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网两微)
附件2-5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法治遂宁)
附件2-6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法律咨询律师值班补贴)
附件2-7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人民监督员)
附件2-8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基层司法工作)
附件2-9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法律援助)
附件2-10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
附件2-11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行政立法)
附件2-12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仲裁办案)
附件2-13遂宁市司法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附表1-部门公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